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法落实情况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法落实情况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当地一家农业合作社欠我钱,***审判过后长期不执行,请问我该怎么办?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二百二十六条 【向上级***申请执行】人民***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
农民合作社的出路在哪里?
大家好,我是三农领域创作者。我是一位土生土长的农民,我热爱农村生活,喜欢农村的寂静。我热爱农村 ,热爱生活,喜欢我们村里的花花草草,山山水水。我有着很丰富的种植和养殖经验,针对这个问题我希望把我在农村学到的知识分享给大家,下面是我的分享。
随着中央对合作社工作的重视,各部门追求各自政绩、一政多门的问题更加突出。虽然各部门乐于见到真正的合作社,但由于扶持资金有限,而基于大农事实上已经成长起来了,扶持大农主导的合作社比建立普惠制的扶持机制或建立一个更严密的遴选机制,行政成本要低很多,况且还可以和大农共谋获得回扣或远期收益,于是,使用财政资金扶持合作社的部门就倾向于"知***扶***"。
同理,资本主导农户合作一般情况下也仅限于由大农组织市场需求,其与合作社仅发展合同购销关系,并不会投入很多资本、人力和技术来帮助提高合作社的谈判能力和经营实力,更不会帮助专业合作社朝"规范化"方向发展。
当前迫切需要反思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践,推动以广大农民为本位的农民合作运动,将综合性农民合作社作为承接财政"普惠制"投入的主要载体。这样才能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从制度上维护外部主体与2亿多兼业小农户之间的契约关系。也只有农民组织化程度提高,形成集体"谈判"条件而产生制度成本较低的"可维护契约”,正常市场经济需要的信用社会基础才能逐渐形成。
当初国家鼓励合作社的成立,是想大家都回归到生产队里面去,带动农户,合作农户。合作社其实就是以前的生产队。完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去运营,是没有问题的,可以盈利的。主要是你要有足够的号召力和渲染力。
我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简要的定义,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从概念上规定合作社的定义,即“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另一方面,从服务对象上规定了合作社的定义,即“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首先你要搞清楚合作社的性质。严格意义上说,合作社要在成员入股的基础上,通过统一生产,统一管理,统一加工,统一销售等方式将分散的农户团结在一起,集中产品,之后积极开拓销售渠道。
值得注意的是,合作社营运过程中要向农民返利。普遍做法是:合作社自己搞核心基地,基地之外也搞散户种植。合作社提供种子,肥料等物品,收购时价高随市场,价低按保护价收购。之后再以合作社名义出售。年终时按各成员投售量返利。比如合作社今年共向成员收购10000斤产品,销售之后盈利100万。按合作社法规定最少拿出利润的60%即60万分红。其中成员甲今年一共卖给合作社100斤产品,占所有产品的1%,可得返利60万*1%=6000元。
兄弟,合作社这东西现在还比较虚,如果就是自己搞还是私下联合几家好,不要去登记。当然,如果你一心想做好,那就要舍得投入,尤其是初期,要会做文章。等有一点规模之后就可以向政府要补助。国家每年拿出这么多钱发展农业,其中合作社是重点扶持的。具体还得看各地的扶持力度。祝你能够风生水起
感谢邀请。我是一名“三农”创业者,创业10多年,有经验,有思考。我认为农民合作社的出路,在于三个方面“六个字”:
第一,品牌
所谓的农民合作作,说全了就是农村农民专业合作社。什么叫专业?就是对某个方面、某个领域的认识的垂直度更深,把控的能力更强。在农村能体现农民专业水准的就是品牌,品牌就是特色,品牌就是灵魂,没有品牌,没有特色。[_a***_]东兴市竹山村一带沙地种植的红薯,深红的皮,灰粉的肉,醇香的味,人们称它为“红姑娘”。尝过忘不了,人见人爱。是非常有名的土特产。
第二,人才
农村人才至少有两个衡量标准,即懂技术、会管理。这些年来,不少地方农村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可是当中不少“墙上挂着牌,长年门不开”,除了没有品牌,缺乏特色,还因为没有技术,不善经营而图有虚名,成为“空壳社”、“乌聋社”,问题根源在哪里?人是生产力最活跃、最关键的要素。在生产实践中,活跃在田间地头的种植、养殖、加工、销售、管理的能手,就是农村实用技术人才。
第三,创新
改革开放持续深入,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发展完,农村广阔天地已经成为一个竞技场。“一招鲜吃遍天”、“一技长不愁粮”,在整合裂变超快超强的新时代面前,已经变得不适应、不显灵。比如,近年来农产品的跟风种植现象,一个新产品刚刚形成规模,马上出现大面积***,造成产品同质,产能过剩,严重滞销。还比如,农产品生产方式和技术应用,有的一旦形成优势立即变成保守,有些甚至坐吃老本,一成不变。创新是发展与进步的动力源,没有创新就没有出路。
这就是我的理解与回答,您满意吗?
我是“三农”创业者,生态潮人。请关注我,有更多的创业经验体会与您分享。
合作社本来是一个非常不错的平台,是连接农民和市场的纽带,实际上,真正的合作社能有几个。前几年国家专门针对一些空壳社进行清理,可最终效果如何我们不得而知。
三农问题连年写入中央一号文件,正是借着国家对农业的关注度,许多不法分子便借着带动农民脱贫致富的借口成立合作社,然后通过申报农业项目来圈钱,反正只要材料写得好,一切就ok。
当然,也不缺乏好的合作社,真正为农民办实事的合作社。合作社实际上都是以龙头企业为核心,农业嘛,追求的都是高精尖,要有规模效应,因此,许多人更愿意相信只有企业才能担此重任,从而造成了各类农业补贴更加倾向于企业,但如果遇上没良心的企业,这个带动作用基本发挥不出来。
由此不难看出,合作社的出路主要还是在于要加强监管,尽量避免空壳社的出现,让国家每一笔资金都用到实处。
请大家说说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前世今生?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什么性质的组织,有什么作用?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国家实行土地经营种植管理,由当地领导部门统筹兼管提供资金支持及负责生产、生活物资调配供应,村里群众由基层党支部或各村民小组集体实行统一管理督促村民互帮互助加强种植、养殖管理,将生产的粮食作物上缴或定价交售给国家,负责管理村民家庭与个人并根据参加劳动时间获取报酬多少进行分配的一个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基层组织。
农村专业合作社或合作(协会)形成的原因?
近些年来,随着时代的发展进步与国家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将国有土地面积按个人分配到户、与家庭承包责任制政策以后,实行宏观调控政策管理,放宽了农民对承包土地内的品种种植、产品经营销售管理方面的政策,农民土地种植面积除国家政策规划种植的粮食、油料农作物外,剩余土地可以自己选择种植其他的瓜果、蔬菜及多种农付产品,实行自产自销参与市场经济销售竞争的方式,极大的提高了农民对土地种植的积极性,种植的水果产品种类也是多种多样,但是随着全国多省地区逐步引进种植发展相同的农产品后,又缺乏统一的经营管理与销售渠道形成果农个人单打独斗各自为战,没有地理品牌标识,缺乏产品市场竞争力,就直造成了农产品积压滞销售卖难,甚至有将产品丢弃在河道路边的情形,
农村合作社的突出作用与优势?
通过许多农产品滞销的实际情况与惨痛经验教训,当地种植大户积极组织动员其他有新思维改变的众多种植户一起,自发的联合组织起来,并通过当地上级部门批准支持,同意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合作协会
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由种植户内部选举产生,并有正、付理事长,监理数人,财务管理等多名人员组成,合作社实行财务内部相互监督集中管理,生产经营要求种植户按技术标准统一管理,利用产地品牌标签将产品标准统一组织收购销售,很好的杜绝了种植户零散售卖价格低造成很大损失的局面,对创建地区品牌推广优质产品,提高地区产品知名度,增加市场竞争与抗风险能力有极大的推动防护作用。
现在乡村中也有打着某某合作社的晃子,从事出售苗木肥料承诺包产品回收的虚***个人,请农民朋友注意防范小心上当受骗。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以前来说那是人民公社时代,那个时候是生产队模式,集体耕种,人民的积极性发挥不出来,再说那个时候也不允许你去改变耗耕种,也不能搞经济农作物,否则就是走资派了。今天则就不同了,对于土地你想搞什么经济农作物都可以,只要是不违法,种啥都行,现在土地是承包到户,几户人家都可以搞规模经济农作物,搞蔬菜花卉大棚,几户或者是多户互帮互助共同发展。实践证明效益和前景都非常好。所以农民专合作还是有前途的。
答: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前世,是新中国成立后的五十年代,人民公社化时期,是靠农民入股的方式,组织成立起来的两个集体组织。
一个是农村信用社,这是个农民自己的金融组织,主要是为了发展我国农业生产,提供贷款服务的,在九十年代末,2004年以前,农村信用社的股票,连本金带红利,已给农民结算完了,一次性返还给了农民。
农村信用社,是农民自己办的专业金融合作社,发展的最成功,现在已经发展壮大成了,农村商业银行,简称农商行。
另外一个是,农民自己办的商业股份制合作社,就是农村供销社,也是五十年代,人民公社化时期成立的,农村供销社,在改革开放后的八十年代,***把农民的股票,连本金带红利结算完后,进行了改制承包给了个人。
农村供销社,现在看没有农村信用社发展的好,因为,供销社改制让私人承包后,受农村超市和贷销点的影响,一直没有发展起来,有些已经倒闭了。
这就是我对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前生今世的记意,仅供参考和大家一起讨论。
(原创于202O年6月1日)
农业合作社是怎样运作的?
答:我们有《农业合作社法》,农业合作社必须依法按照《农业合作法》来运作。
农业合作社,是自负赢亏,企业性质群众组织,具体运行机制有:
董事长,董事会,理事长,合作社股份制理事会,会计,出纳,保管,合作社社长,合作社社员。
我认为农业合作社,类似于计划经济时期,在一个村党支部,领导下的许多生产小队,每个生产小队,都是自负赢亏,独立核算单位,只不过以前叫生产队,现在叫农业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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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应担负起对农民合作社领导责任。从目前看,农民合作社是农业生产中不可或缺基层组织。它担负的责任十分重大。国家有责任把这一组织扶持起来并发展壮大。无论从组织上,制度上,资金上,技术上,基础设施上都应该给予充分关注与扶持。将其纳入组织领导范畴加强领导与管理。不要冷眼相看,要关怀扶持他们,给他们尊严,给他们平台,给他们保障,给他们生存发展机会与条件。
农村合作社运营的不多,大多数都是摆设,我也有,什么事没干,当时办的时候就准备当营业执照,准备卖农资用,村里很多合作社,大多数什么都没干,99%是花钱办的,唯一不花钱的就是我这个,我是一分钱没有花,我是亲自自己办的。
原本合作社是免费的,但是特别麻烦,一般人还真办不了,手续繁琐,各种证明材料,章程叫你看见胃疼,我是一点一点自己做的,大部分都是图省事,交给代办做的,400块钱[_a1***_],你回家等着就行了,也有花1000多的,估计我是唯一没有花钱的。
种地根本无需成立合作社,什么用没有,国家有没有补贴,我们这里种山药的有个合作社证,花了1000多,什么用没有,农民就是这样,看见人家办了,自己不办好像吃亏一样,很多人也跟着办,什么用呢?目前农村合作社很多,大部分都是凑热闹,真正有用的一个也没有发现。
当然也有运作很好的,把农民组织在一起,统一搞种植,做的风生云起,确实带领农民致富了,我们这里有个辣椒种植合作社,他们是统一供种,统一回收,最后深加工,产品一经上市深受大家的喜欢,现在做的很好,确实有效益,带动了一方经济,这样的合作社才有意义,大家说对吗?
在农村有合作社证的太多了,基本上每个村都有,收粮食的都有,我都不知道他们***有什么意义,更多的是打着合作社的名字放***,乡镇搞***的都有合作社证,他们打着某某合作社活跃农村经济的名字搞非法集资,现在这些公司基本全部倒闭了,我们集市上有一家,从开门到关门一个存钱的没有,我天天宣传千万别上当,都是骗人的,装修花了3万多,一个液晶显示屏8000多,现在倒闭了,现在国家一直在打击非法集资,倒闭属于正常现象。
很多人根本就不知道合作社是干什么的,人家办他也办,好像是一种身份,咱是不明白什么意思,反正农村很多,真正运作的寥寥无几,就是一种摆设,大家怎么看。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有哪个部门监督?
农业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没有监管职责。《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九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应当组织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有关组织,依照本法规定,依据各自职责,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给予指导、扶持和服务。 也就是说各级农业部门对农业专业合作社有指导、扶持和服务的职责。具体的工作机构一般是各级农业部门的农业经济管理部门,一般是经管司(局、处、站)等。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法落实情况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法落实情况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