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的由来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的由来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公社的来历和由来?
公社,确切的说叫人民公社,即农村人民公社,中国农村中同基层***机构相结合的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的经济组织,也是农村社会基层组织。1982年制定的宪法规定,农村建立乡政府和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基层***机构和地区性合作经济组织分开设立。至此,以政社合一和集体统一经营为特征的人民公社遂告解体。1984年底,全国农村完成了由公社社到乡的转变。
全国第一个人民公社 成立于1958年7月1日,《红旗》杂志第3期发表了陈伯达写的《全新的社会、全新的人》的文章,提出“把合作社办成一个既有农业合作,又有工业合作的基层组织单位,实际上是农业和工业相结合的人民公社”。
接着第4期《红旗》杂志又发表了陈伯达写的《在***同志的旗帜下》的文章,明确引证了***的指示:“***同志说,我们的方向应该逐步地、有次序地把工(工业)、农(农业)、商(商业)、学(文化教育)、兵(民兵,即全民武装)组成一个大公社,从而构成我国社会的基层单位。”
公社”原指原始社会中,社会成员共同生产、共同消费的社会结合的一种形式。
河南省驻马店市遂平县在1958年建立了第一个公社——嵖岈山公社,类似于苏联的集体农庄。
***在听取报告后很赞同,建议起名为“人民公社”。认为“人民公社这个名字好,包括工、农、商、学、兵,管理生产,管理生活,管理***。”“公社的特点是:一曰大,二曰公。
对农村公社的研究,开始于19世纪中叶,首先普鲁士的官吏兼作家A.F.von哈克斯特豪森发现了俄国的公社土地所有制,其后德国历史学家G.L.R.毛勒论证了日耳曼人的马尔克公社。K.马克思、F.恩格斯用唯物主义观点研究农村公社形态,对公社的性质及其历史演变作了理论上的概括。
世界各地普遍经历了农村公社发展阶段。在英国、德国、法国、瑞典、俄国、波兰等国,曾长期保留农村公社形态。在亚洲,从印度次大陆到爪哇岛,都有农村公社的遗迹。在非洲、美洲和大洋洲,当殖民主义者入侵时,不少土著民族处在农村公社发展阶段。
谈到人民公社名称的由来,***给外宾介绍说,人民公社这个名称,并不是在座的我们这些人取的,也不是哪一个省委决定的,而是群众取的,首先是河南人,他们起一个章程,从这年4月间开始,有几处地方,挂出一块招牌叫人民公社。
***到河南、河北、山东走了一圈,确实有个是叫合作社好,还是叫人民公社好的问题。
***思考后认为,还是按群众意见办,群众叫人民公社,就叫人民公社。
之后召开的北戴河中央会议,接受河南人民的办法,作出了关于办“人民公社”的决议。这样人民公社的名称就在全国统一使用了。
西铁营由来
西铁营位于北京市丰台右安门外,西铁营村
明代成村,原为打造兵器的场所,人称铁匠营。为区别东铁匠营,1949年后改称西铁营村。西铁营村1958年以前西铁营村称为西铁营农业合作社,1958年属南苑人民公社后,称西铁营大队。1963年设铁匠营生产大队。1984年改为西铁营乡***、西铁营农工商联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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