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48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48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条件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十条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五名以上符合本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成员;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机构;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 (五)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农民专业合作社要遵循哪些原则?
①成员以农民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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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
③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④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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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上述五项基本原则贯穿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各项规定之中。也就是说,只有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各项规定兴办合作社,才能算得上是坚持了合作社原则,合作社才能实现健康发展。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48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48条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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