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重新认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重新认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专业合作社能被认定为小微企业吗?
看情形,主要看符不符合小微企业的条件。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一定属于微型企业,年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小微企业。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四部门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应该说可以被认定为小微企业,但不是所有都可以被认定,因为还有一定的范畴,还有满足需要条件,才能算是小微企业。所谓小微企业,根据此前中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主要包括: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下同),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农产品自产自销的判定标准?
农民自己家种植普通的农产品,在以零售为主的农副产品市场内出售自产自销的农产品的,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及其它许可证。
二、但是,你如果开商店、网店售卖,可能涉及不是自己种植的农产品,就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如果想标识自己的名称,需要办理营业执照或者农民合作社登记,如果为了长远的打算,想创造自己的品牌,就得进一步加工,先办理营业执照或者合作社,办理商标,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标致等等。
三、农民自己种植的初级农产品流通时,自己销售,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如果往超市送,需要产地证明,一般村民委员会出具的书面证明就可以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有什么用?
答:农村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确认,是这次农村体制改革,工作的重要一环。如果你的身份被确定为,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你才会有资格参入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员分配。
如:农村集体发展中,给村民的各种***待遇,如:农村集体股份制改革中,分配给村民的各种股票等等,这些集体财产性收益,都是村集体组织成员的切身利益。
你如果没有认定为,本村集体组织成员,当然,你就没有资格参加分配,村集体发展带来的收入,反之,如果你被确认为集体组织成员,你就有权参加分配,集体发展带来的财产性收入。
总之,我国农村体制改革,正在稳步进行中,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己成定局,农民朋友一定要看到,农村集体组织成员,确定工作的重要性,国家会出台大政方针政策,各村集体也会根据,国家政策和本村实际情况,制定本村集体组织成员确定政策,所以,农民一定要关心好自己的切身利益。
前一段时间,我们已开展了对于农村集体资产资金的核实工作,同时对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核定。今天看到有人提出对于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核定有什么作用这个问题,我举个例子说明。
比如,2017年由于治理泘沱河,打坝要占用我村的部分林地,补偿了几百万赔偿款,这些款除了赔偿那些被占用了地的村民一部分,还剩余了很多,这些款就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积的资金,也属于全体村民所有。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集体可按一定比例作为提留,大部分款项要分给集体经济的成员。这个集体经济的成员如何确定呢?就成了村干部和农民们的共同问题。如只按户口在村不在村确定集体经济的成员,那么有很多领着退休金的人员也将户口上在了农村的家乡,还有很多己出嫁多年的女儿们户口却始终没有开出,仍然留在村子里,也有因参军、上学户口暂时转移出去的,这些到底怎么确定呢?虽然上级部门有指示精神,但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论处。这个确定权不能只在村干部手中,要经过全体村民表决讨论,也可由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_a***_]提出讨论结果,经村支部及村民委员会集体协商研究后决定,并贴榜公示几天后村民们无有异议报上级政府审批后确定。这是个细致严肃的问题,说起来简单做起来非常麻烦的事情,是涉及到每个村民的切身利益的工作。处理此种事情必须公平公正、公开,否则路也会走偏。我们就是这样做的,对于土地补偿款首先对占了荒地的农民每亩地补偿了3000元人民币,又按每一个集体经济中的成员,每人分款1400元,集体留的部分付了很多年前民办教员欠发的工资。
集体经济成员的确定,就是为以后集体资产创建的红利归属问题作准备,只有股民才能得利。我们每一个村民也应关心这个问题,因为它直接关系到每一个农民的切身利益。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重新认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重新认定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