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作社法第十三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合作社法第十三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办理农村经济合作社报停的手续须知?
一、成立前的准备工作。
根据《农业合作社法》第十条的规定:
1、人数上的要求。你首先要找到五个和你志同道合的农民兄弟(也可以是四个农民兄弟,一个与将来成立的合作社经营活动有关的单位,但这个单位不能是政府部门)
2、起草章程。你们要商量拟一份合作社的章程。章程内容要符合《农业合作社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公职人员是否可以加入专业合作社?
第十三条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要如何组建?
建立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条规定,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五名以上符合本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成员;
2、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章程;
3、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机构;
5、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6、《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三条规定,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
合作社建房申请流程?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按照前款规定兴办企业的建设用地,必须严格控制。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按照乡镇企业的不同行业和经营规模,分别规定用地标准。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根据以上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使用办公用地必须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申请,申请人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合作社成员的老宅基地转办公用地也要依照《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民如何申请成立旅游专业合作社?
农民成立合作社无太多门槛,只要求五户以上,其中百分之八十为农村户口,有独立办公场所及土地证明等相关资质;只是目前合作社只有种植类、养殖类和种养结合三类及近段较火的电商类,根据提问者谓之“旅游专业合作社",可考虑去食药监局注册种养结合专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庄),经营范围纳入乡村旅游项目。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作社法第十三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作社法第十三条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