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十九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十九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有理事长和理事会吗?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即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两者必须为同一人。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十六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理事长一名,可以设理事会。理事长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设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理事长、理事、经理和财务会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由成员大会从本社成员中选举产生,依照本法和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对成员大会负责。
理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扩展资料:
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提供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来实现成员互助目的的组织,从成立开始就具有经济互助性。拥有一定组织架构,成员享有一定权利,同时负有一定责任。
定义:我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简要的定义。
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从概念上规定合作社的定义,即“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另一方面,从服务对象上规定了合作社的定义,即“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该如何经营管理?
我是个老农,对农民是有感情的。我要在”头条“上回答相关问题,把我的失败后形成的经验告诉大家也是因为我心里放不下。我对”合作社“是不看好的,前面我有回答。昨天(元宵节)发布了2019年的”一号文件“,提出要”扶持“。但是要弄清楚”合作社“的初始意图、组织形式、运营机理。
”合作社“是个非盈利性的”合作性“的民间组织。是以家庭为主的生产经营单位联合起来在市场销售、产品加工、技术信息等方面”抱团破冰“,推动农业生产经营的发展的一种联盟。
首先是组织者要有某一方面知识或***的优势,组织联合其他成员单位。象你这样还根本不懂得最简单的概念,更不具备技术信息、市场销售等优势,就别去挂个牌吧!过去两年挂了很多牌都成了”空壳“,没项目、没成员,只是说”国家在大力扶持“!
干任何事情,自身要有优势,要能解决一些问题,再去组织号令或带领大家。
其次,明确的目标,详实的计划,彻底的行动,不可分割地形成成功的全过程。同时,”必要吗“这三个字要随时问。如果别人不需要,哪来伙伴呢?正如某个女士各方面都值得我去追求,但她不需要我,也就不可能相遇一起的。
我前面还有关于”合作社“的回答,去查看下吧。
谢谢!话丑理正,多有得罪……
经营“农民果蔬专业合作社”需具备的技能和理念比较多,现结合淮南市山南维丰无花果采摘园的成功经验提出建议。
一、经营好“农民果蔬专业合作社”的技能
果树和蔬菜种植技术是少不了的。主要环节包括:一是果树和蔬菜以自然环境的要求,掌握准备种植的果树品种特性;二是从育苗到***收的田间管理技术;三是温室大棚等保护地设施的管理;四是果蔬保鲜包装技术。
无花果的无花果
二、经营好“农民果蔬专业合作社”的理念
1、政策理念。选择的项目一定要符合政策。例如现在环境政策比较严,生产过程中不要染污环境,同时突出生态立体种养理念。有些项目是政策支持的,可以做成项目书,向上级汇报。
2、规划理念。一是指要符合当地规划;二是指要把自己的合作社土地规划好。用多少地,在哪里,干什么,长期发展,近期工作,都要心中有数。当然,市场自然都有变化的,规划里还要应变措施。
3、创意理念。有时候借鉴成功经验跟跑是可以的,但不能一味跟大流。要了解市场发展趋势,结合自身优势给合作社定位。例如,***摘园与青花篮花艺坊合作,开展花餐讨论会,双方都扩大了影响,增加了朋友。
市民在无花果***摘园
4、互联网理念。各种信息不一定通过传统广告或人口相传,在互联网发布可能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例如,将[_a***_]生产过程在网上公布,可以取得信任,提高产品知名度,提升产品附加值。
现在一些地方的实践,让你们专业合作社背上了骂名,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必须通过实践和宣传给合作社正名,让真正的合作社为农户造福。
农民专业合作社如何运营管理有几个要点:
1.建立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合作社,也就是能够按照合作精神、合作社基本原则、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运行的合作社。
2.合作社带头人要有公心和能力。合作社是为成员提供服务的,若没有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合作社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不能把合作社当成工具,也不能把合作社当成盈利的手段,核心就是为社员提供优质服务。
3.合作社运营管理和其他组织在共性上区别不大,按照一般的组织管理原则运营就可以。主要区别是
一、 农民合作社实现民主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基于成员的合作,是人合性互助性组织,成员地位平等。一是成员通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集体行使重大事项决策权。二是在决策方式上主要***取一人一票制,附加表决权总数不得超过基本表决权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三是理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也***用“一人一票”的方式表决。
二、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盈余分配的基础是成员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服务的利用程度,体现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成员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互助性特征。
三、 资本报酬有限。合作社成员以出资购买社员资格。所谓股金分红是不准确的表述方式,其实是出资额的利息回报,利息一般高于固定存款利率。
四、合作社以服务成员为宗旨。成员加入合作社,其直接目的是利用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成员和合作社之间有着十分紧密的业务联系,合作社存在的目的就是服务成员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不像公司以追求利润为目的,股东与公司之间并不需要有紧密的业务联系。
合作社提出开始就是一把双刃剑,先别说怎么运营的好,就合作社的性质而言,中国目前人的素质还有多少伟大无私奉献的精神,所有创办合作社的牵头人有几个没有不可告人的私心?怎么合作?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十九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十九条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