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业专业合作社法修订建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农业专业合作社法修订建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业合作社章程?
合作社章程是合作社在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框架内,由本社的全体成员根据本社的特点和发展目标制定的,并由全体成员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
章程必须经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才能形成。章程应当***用书面形式,全体设立人在章程上签名或盖章。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二条规定,合作社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名称和住所。
(2)业务范围。
(3)成员资格及入社、退社和除名。
(4)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5)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任期、议事规则。
合作社章程怎样写?
合作社章程是合作社在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框架内,由本社的全体成员根据本社的特点和发展目标制定的,并由全体成员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制定章程是合作社设立的必要条件和必经程序之一。章程必须经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才能形成。章程应当***用书面形式,全体设立人在章程上签名或盖章。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二条规定,合作社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名称和住所。
(2)业务范围。
(3)成员资格及入社、退社和除名。
(4)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5)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任期、议事规则。
(6)成员的出资方式、出资额。
(8)章程修改程序。
在农村农业种植合作社怎么管理运营?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前提是要有产业基础、能带头致富、有奉献精神的“领头羊”、良好的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在这些条件都具备的条件下,还应该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下简称《合作社法》),进行工商登记注册,注册后,按照国际合作社原则进行运营。
首先,购买农资和销售农产品风险较小,由于投入小,回收周期短,经营起来比较容易上手,特别是对于一些农资厂商和经销商牵头成立的合作社,更是一举两得的事。由于具有规模优势,合作社就更有话语权,可以以更低的价格购买农资,更高的价格销售农产品,其中的获利当年就可以返还给社员,这样就使合作社的社员尝到了甜头,又吸引更多的人加入到合作社,使合作社快速发展起来。
农产品的加工、运输、贮藏,对于初创期的合作社不是特别适合,因为农产品加工需要建立加工厂,运输需要建立自己的冷链运输车队,贮藏需要建立冷库,以上三项服务前期都需要大规模投入资金,这样就占用了合作社有限的流动性,关键在于这些项目风险较大,且收益率较低,对刚刚成立的合作社来说,其弊大于利。加工农产品要考虑产品质量控制和销售市场,这对一般没有相关经验的合作社来说,风险极大。运输和贮藏农产品获得的收益与前期投入不成正比,可谓费力不讨好,不做也罢。
另外,农业技术服务和信息服务,对于大部分刚成立的合作社,一般来说不具备相关服务条件,农业技术集中掌握在农业院校和科研院所,农业信息则处于政府的农业主管部门、农业信息公司等手上,合作社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当然,如果合作社如果能够得到这些***的支持,也可以开展相关服务。
除了以上服务,农民合作社还可以开展资金互助业务。资金互助是国家为了增强农民合作社自我发展能力而提出来的,合作社在社员内部开筹集资金,用于本社成员的生产生活,是一种内部金融制度。合作社开展此项业务,必须要清楚互助资金的性质,把握资金互助的用途和风险,银监会发文《农村资金互助社管理暂行规定》里对这项业务做了详细的规定,希望合作社能够谨慎经营这项业务,把互助资金用对,用好,用在社员内部,做到合法经营,造福社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业专业合作社法修订建议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业专业合作社法修订建议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