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养殖合作社性质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农民养殖合作社性质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专业合作社属于什么企业性质?
农民专业合作社既不同于企业法人、也不同于社会团体法人,而是一种全新的经济组织形态。我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简要的定义,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方面,从概念上规定合作社的定义,即“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另一方面,从服务对象上规定了合作社的定义,即“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提供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来实现成员互助目的的组织。
合作社属于企业还是个体户?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合作社属于企业,不属于个体工商户。国家明确注册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是有5名农民成员共同出资注册而成的,有2名理事,1各理事长和1名监事共同组成,登记注册时必须提交一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复印件等材料,而个体工商户注册只需提交***复印件等材料!
合作社既不属于企业,也不属于个体户,是一种独立的经济组织形式。合作社是合作经济组织,是种联合体,是注册登记机关为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者注册登记的一种独立的组织形式。合作社既不属于企业,也不属于个体户,只是一种独立的经营性质的组织形式。
严格起来说,这是一个社团组织,既不算公司,更算不上个体户。专业合作社与行业协会的性质差不多,行业协会是为会员服务的,专业合作社同样也是为各家专业户服务的。行业协会就是社团组织。
什么是农村经济合作社?
像农村经济合作社这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既不同于企业法人,又不同于社会团体,也不同于行政机关,自有其独特的政治性质和法律性质。 如果是个人发起,则属个体性质。
农村合作社,产生于上世纪的它是为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改造,在自然乡村范围内,由将其各自所有的生产资料(土地、较大型农具、耕畜)投入集体所有,由农民进行集体劳动,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农业社会主义经济组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既不同于企业法人,又不同于社会团体,也不同于行政机关,自有其独特的政治性质和法律性质。
农民合作社属于什么国民经济部门?
属于农业经营类,指的是农民自愿参加,以农户经营为基础,以某一种产业或者产品为纽带,以增加成员收入为目的,实行资金、技术、生产、购销、加工等互助合作的经济组织(合作社性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养殖合作社性质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养殖合作社性质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