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作社与团体成员相互持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合作社与团体成员相互持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村合作社只有一个人出资可以吗?
农村合作社只有一个人出资是不可以。合作社的设立是根据从事同行业和同样需求的成员,按照自愿、互助、平等、互惠的原则建立起来的经济合作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集体经济组织如何入股?
村集体出资:村集体可以通过集体土地、集体资产、集体资金、上级扶持资金等单一或组合方式,入股到合作社参与经营。为确保村集体经济持续壮大,建议村集体持股占比不低于50%。村集体可以通过现有土地升级改造、增加投资、股份转让等方式,逐步提高村集体持股占比。也可以通过开垦荒地、土地整治、清淤填地等方式增加土地面积作为集体资产入股,提高村集体的持股占比。
村干部垫资:村干部可以自己出资入股,以自己的资金为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支持。
吸收社员资金:向社员募集资金,以增加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资本投入。
引入第三方投资:引入第三方投资,可以为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更多的资金和技术支持。
企业担保融资:通过企业担保融资的方式,为村集体经济发展筹集资金。
在入股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供销社社员职工有股份吗?
既然是供销社的社员职工,在供销社就有股份。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供销社以恢复三性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时,供销社进行了扩股增资,当时的供销社职工和农民一样,也在供销社入了股。所以,那个时间的供销社职工绝大多数都持有供销社的股份(有持股证明)。以后供销社没有再大规模的增股扩股,所以以后的职工多数不再是供销社社员,也就没有股份。
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什么区别?
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业龙头企业的区别:
一是所有权形式不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体是成员,合作社是成员的***,因而具有人合性的特征,体现以人为本的宗旨,劳动在组织中占主导地位;农业龙头企业是资本的联合,因而具有典型的资合性,体现以资为本的原则,遵循资本控制的原则,资本在组织中居于主导地位。
二是宗旨不同。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成员不以营利为目的,对外经营也是为了成员的利益;农业龙头企业以谋求资本利润最大化为宗旨,并将获取的利润按股分配给股东。
三是管理方式不同。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成员民主控制,合作社的控制权按人头计算,不论每一个成员拥有多少股份,都拥有一票权利;企业实行以出资额或持股额为唯一的标准的决策管理体制,股东的公司管理控制权和利润的索取权,取决于其持股额的多少。
四是收益分配不同。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与成员的交易量或惠顾额进行盈余返还;企业是“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1、什么是农民专业合作社 答: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由80%农民参加;农民占主导地位,其余非农民成员不超过成员总数20%,提供农业生产资料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储藏,以及与农业生产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的互助经济组织。
2、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公司的区别 答:农民专业合作社体现在成员众多,每个成员出资额较少,对成员资格有限制,是一个互助性经济组织。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_a***_]承担责任。
3、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公司的相同处 答: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可以叫作农民公司),其法律更给于特别保护例如;专章规定法律扶持政策,国家通过财政直接补助,税收减免等优惠,和金融、科技人才的扶持,及产业政策引导,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相同处是降低了投资者风险,承担都是以出资额为限的有限责任公司。
4、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公司加农户经营模式的区别 答、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为主体,占领但地位,其经营的对象主要是成员所承包经营的农产品,形成规模化经营,在加工,长途运输、储藏、以城市销售增加竞争力,提高抗风险能力,从而提高农民的收入,农民收入的高低取决国内、国际经济市场农产品价格。 公司加农户的经营模式是公司占主导地位,根据公司的需要公司确定农产品的价格,农民的收入高低建立在一个公司的经营好坏上,公司赔钱了,农民利益怎么保护。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作社与团体成员相互持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作社与团体成员相互持股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