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业专业合作社法的性质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农业专业合作社法的性质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世纪50年代农业合作社的性质?
答,20世纪50年代农业合作社的性质属于集体性质,用现在的话来说属于小集体性质,所谓的集体性质就是大家组织起来,走集体化的道路,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收获的果实按照出钱出力的多少进行分配,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就是集体性质的经营方式。
合作社经济属于什么性质?
合作社经济属于自治组织性质。
合作社是劳动群众自愿联合起来进行合作生产、合作经营所建立的一种合作组织形式。所谓合作经济组织,首先强调的是“合作”,然后是“经济组织”,这是两个基本要素。
农民专业合作社既不同于企业法人,也不同于社会团体法人,而是一种全新的经济组织形态。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合作社属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近些年农村的专业合作社如雨后春笋涌现出来,有种粮食的,种植蔬菜的,种植水果的以及林业方面的专业合作社,专业合作社是新时期的新生事物,对农民的增收和集体经济的壮***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深受农民的欢迎。
农业手工业的性质?
手工业是指使用简单工具,依靠手工劳动,从事小规模生产的工业。
它最初与农业融为一体,属于农民副业性质的家庭手工业。农民把自己生产的农副产品作为原料进行加工,或者制造某些劳动工具和日用器皿。其产品除满足自己的需要外,多余的予以出卖。随着第二次社会大分工,手工业从农业中分离出来,形成了独立的个体手工业。个体手工业的特点是以一家一户为单位,使用私有的生产资料分散经营,一般不雇用工人或只雇用做***性工作的助手和学徒,并以本人的手工劳动为生活的主要来源
三大改造的时间是1953年—1956年;对手工业改造的方式是引导手工业者加入生产合作社,走合作化道路;三大改造的基本完成,标志着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形式在国民经济中占据主导地位,我国从此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种植专业合作社属于什么性质?
种植专业合作社属于集体性质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民自愿参加、自主经营、自我管理、自负盈亏、议事民主,以农户经营为基础,以某一产业或产品为纽带,以增加成员收入为目的,实行资金、技术、生产、购销、加工等互助合作经济组织。
农业,手工业合作社什么意思?
农业,手工业合作社,一个共同点是自愿组织入股的群众组织。不同点的是农业合作社的组织成份是农村上的农民,手工业合作社的组织成份是城镇手工业劳动者。
两者之间的区别,一个以农民种地为主,另外一个以无业做工为主。所以说,两个合作社有不同性质用途,一个是为农民服务,另一个为手工业劳动者服务。
这两种合作社均属于以农民为主体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只是生产经营的项目不同。农业合作社是以农民为主体,自愿入股参加,为共同发展生产自愿联合组成的互助性质的集体生产经营组织,也就是农民生产专业合作社。手工业合作社是由从事手工业加工的农民为主,自愿入股成立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也就是加工专业合作社。两者都是合作经济组织,其宗旨都是为本社社员服务,都遵守自愿参加、自我管理、自主经营、民主管理、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
不同在于两个合作社的生产经营项目不同,农业合作社以农业生产为主,手工业合作社则是以手工为主的编制业、刺绘业等。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业专业合作社法的性质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业专业合作社法的性质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