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作社成员的管理办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合作社成员的管理办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合作社成员范围?
农业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范围为: 1、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作为一种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自然要开展经营活动。但农民专业合作社又是一种互助性的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经营活动,主要围绕合作社成员的需求进行,交易对象主要限于本合作社成员。 2、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围绕农业生产经营提供服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不得兼(担)任哪些职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经理不得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
做出这一规定,是为了保证他们全心全意服务本社成员,并保障本社成员的利益不受损失。同时规定,“执行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有关公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或者财务会计人员”。
其中,“有关公务的人员”包括国家公务员和各级政府为农业服务的相关机构中执行相应公务的人员。
办理农村合作社,可不可以家人加入合作社成员?
农业合作社成员可以是父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四条规定: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置备成员名册,并报登记机关。 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一家人不能同时成为同一家合作社成员,但是在合作社出资时需要分别出资。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变更怎么办理?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发生变更的,应当自本财务年度终了之日30天内,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成员名册报送登记机关备案。 其中新成员入社的还应当提交新成员的身份证。
养殖合作社更换社员怎么操作?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发生变更的,应当自本财务年度终了之日30天内,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成员名册报送登记机关备案。其中新成员入社的还应当提交新成员的***。
养殖专业合作社要求更换社员必须进行养殖专业合作社社员变更,提交养殖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申请表,提供新社员***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社员出资清单,社员名册,营业执照正、付本原件等相关材料向不商部门申请养殖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作社成员的管理办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作社成员的管理办法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