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专业合作社协会由哪管理?
农业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没有监管职责。《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九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有关组织,依照本法规定,依据各自职责,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给予指导、扶持和服务。也就是说各级农业部门对农业专业合作社有指导、扶持和服务的职责。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有哪个部门监督?
农业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没有监管职责。《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九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应当组织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有关组织,依照本法规定,依据各自职责,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给予指导、扶持和服务。 也就是说各级农业部门对农业专业合作社有指导、扶持和服务的职责。具体的工作机构一般是各级农业部门的农业经济管理部门,一般是经管司(局、处、站)等。
农业合作社办理流程和全部资料?
1、 至少需要5名具备民事行为的成员,其中农民户籍成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0%,与合作社经营活动有关的单位和能利用合作社为农民通过服务的企业都能加入合作社。
2、 召开设立合作社会议,选举理事会,监理会,理事长和监事长。选定确立合作社社名称(多选几个,以备工商注册时重名),住所,注册资本(只需议定金额,不需要实缴),营业范围。
3、 以上完成后,最好找一个会计师事务所去工商局代理注册,收费就是300元-500元,省的自己没办法浪费时间。
4、 现在是三证合一的证,营业执照下来后到税务局登记,到银行开基本户,然后再将基本户对公账户报到税务局,这样合作社就完成了所有手续了,是不是很简单的。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要求注册登记的农民(务农,粮农,农民等)必须是5名以上的农业户口的成员,才可以注册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一提交登记注册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法人代表基本信息,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出资清单,成员名册等相关材料向工商部门申请!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指的是哪些内容?
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至少应当载明下列事项:①名称和住所;②业务范围;③成员资格及入社、退社和除名;④成员的权利和义务;⑤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任期、议事规则;⑥成员的出资方式、出资额;⑦财务管理和盈余分配、亏损处理;⑧章程修改程序;⑨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⑩公告事项及发布方式;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把能由章程规定的事项都交给章程来规定,充分体现了让农民在发展专业合作社中自主自治的原则,给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自治留下了较大的空间。在农民专业合作社运作的实践中,还会遇到一些事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或其他法律法规没有对其做出具体规定,或没有做出禁止性规定。为实现合作社运作的制度化,对法律法规没有做出具体规定的事项,合作社也应当根据自身需要,在章程中做出相应的规定。同时,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还会遇到许多新的问题,也需要通过章程做出规定,不断完善相关制度。章程中对这些内容[_a***_]规定,能够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具体制度更加完善,这也是落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重要体现。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法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