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作社法第五章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合作社法第五章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流程?
农民专业合作社完整注册程序共分为以下五步:
第一步:名称预先审核
注册合作社之前,先要为合作社取一个名字。一般合作社名称由四部分构成,“管辖区域+字号+行业性质+专业合作社”,比如“xx县(市、区)+宏达+种植+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审要到所在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办理。
第二步:注册办理营业执照
如果名称审核通过,即没有与辖区内其他合作社重名,并且符合合作社法的规定,就可以开始下一步的注册。注册合作社一般要准备以下材料:一是合作社章程;二是合作社出资清单;三是合作社成立大会纪要;四是合作社办公场所使用证明;五是合作社法人代表、理事的任职文件;六是合作社成员名册;七是指定或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第三步:营业执照审核
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怎么管理?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稳定和完善农村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适用本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制为公司的,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原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建制经过改革、改造、改组形成的合作经济组织,包括经济联合总社、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和股份合作经济联合总社、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股份合作经济社等。
第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乡(镇)、村中国共产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享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接受各级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的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民主管理,依法选举和罢免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 各级人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管理进行指导、监督和服务,并依法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合作社八大禁忌?
第一,口头确认或不明确确认。
第二,工作无条理。
第三,延误回复。
第四,滥用通讯设施。
第五,作业不精心。
第六,行程安排不合理。
第七,与外联人员缺乏有效沟通。
第八,对合作社缺乏了解。
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破产,财政补助如何处置?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提供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来实现成员互助目的的组织,从成立开始就具有经济互助性。拥有一定组织架构,成员享有一定权利,同时负有一定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53条的要求,即农民专业合作社接受[_a***_]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在解散、破产清算时,不得作为可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给成员,具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破产后,此前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应该如何处置?
7月12日,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下发通知,明确此类情形下,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的清算方式及划转去向。
根据通知,财政部与农业农村部联合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破产清算时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处置暂行办法》,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
两部门明确,《暂行办法》适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解散、破产清算时,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处置行为。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不适用《暂行办法》。
根据《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破产清算时,在清偿债务后如有剩余财产,清算组应当计算其中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总额。
两部门规定,剩余财产中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应当优先划转至原农民专业合作社所在地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可划转至原农民专业合作社所在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
同时,因农业结构调整、生态环境保护等原因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破产清算的,剩余财产中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应当优先划转至原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新建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转产转业。
此外,涉及剩余财产中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划转的,清算组应当将划转情况反映在清算方案中,并将清算方案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备案,同时做好相关财务账目、原始凭证等资料移交工作。
我自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办合作社每个人的初衷不一样,我是有三个铁杆兄弟,一起商量的,一位杭州朋友,两位我老家的,大家共同出资,根据出资多少占去一定的股份比例,合作社,合伙创业,大家一定要够信任,不然还是别干的好,赔了大家心里没怨言,赚了红利一起分,我主要以种植养殖主,前面合伙主要种植花椒50亩左右,现在经过优化,移栽还有30多亩,后面养牛,养羊,种药材,我个人独自投资,提前都证求了他们的意见,老家就是地多,几百亩地等着我去开发,只差资金,毕竟农产品赚钱比较慢,至于镇府补贴,坚决不要,好几次镇里找上门,提供无息贷款啥的,没要,自己有多大肚子吃多少饭,赚赔都是自己的,如果破产解散,赔的都是我们自己投资点钱,如果有两***,合伙人肯定要根据出资比例承担相应的债务,带兄弟们不挣钱没关系,再弄个债务就不好看了吧,我是农业人,创业还是要脚踏实地,特别是农业,更是如此,很多时候现实很残酷,困难远比你想的多,如果破产,首先要做的就是资产清算,反正很麻烦,可以去工商局咨询具体步奏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作社法第五章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作社法第五章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