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归管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归管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村土地什么时候归合作社?
农村的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不会归合作社所有。农民通过承包集体土地取得使用权,农民可以将自己取得使用权的土地通过转包、租赁、流转等形式转让自己的使用权。
目前国家提倡农民将自己取得承包权的土地通过流转,转移到合作社中,进行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经营,科学化管理,来提供土地的产出率和商品化率。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权利机构什么主体?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民为主体,集体性质的合作经济组织。由农民入股自愿参加、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社员平等、民主管理、联合互助、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它的权利机构是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执行机构是由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产生的理事会,监督机构是由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产生的监事会(或监事长)。
信用社归哪个部门管?
农村信用合作社(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农村信用社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农村信用社的债务承担责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其财产、合法权益和依法开展的业务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
信用社归当地信用联社管理。信用联社是政府设立的专门管理信用社和信用社改制之后成立的农村商业银行的行政机构。信用的人、财、物等均归农联社会。银保监局对信用社开展的金融业务行使监督管理权力、高管资格审批权,营业网点审批权等。地方人民银行对其结算、利率、货币投放、征信等金融业务行使管理监督权。
农民合作社属于什么企业类型?
农民专业合作社既不同于企业法人、也不同于社会团体法人,而是一种全新的经济互助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条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简要的定义,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农村合作社属于什么企业类型?
农村专业合作社既不同于企业法人,也不同于社会团体法人,而是一种全新的经济组织形态。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互助性经济组织。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归管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归管理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