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2018农业法农村合作社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2018农业法农村合作社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分配方式是什么?按劳分配吗?
合作社虽然对外通过经营活动取得利润,但是对内则不以营利为目的。根据这一特点,为了区别于其他营利性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将合作社的利润称为盈余。农民专业合作社当年盈余与企业会计中的当年利润相对应,反映的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一个会计年度内(1月1日至12月31日)的经营成果。计算方法是: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盈余分配,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提留公积金,二是扣除公积金之后的可分配盈余。欢迎您到中国农民合作社信息网上面看看 。
农民合作社的主管部门是谁?
农业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没有监管职责。《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九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有关组织,依照本法规定,依据各自职责,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给予指导、扶持和服务。 也就是说各级农业部门对农业专业合作社有指导、扶持和服务的职责。具体的工作机构一般是各级农业部门的农业经济管理部门,一般是经管司(局、处、站)等。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有哪个部门监督?
农业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没有监管职责。《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九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应当组织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有关组织,依照本法规定,依据各自职责,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给予指导、扶持和服务。 也就是说各级农业部门对农业专业合作社有指导、扶持和服务的职责。具体的工作机构一般是各级农业部门的农业经济管理部门,一般是经管司(局、处、站)等。
农业合作社种植范围?
农业合作社常见的种植范围:包括了种植培训、种植技术推广、种植业生产、种植业加工、种植信息技术以及农产品销售、
一、种植合作社种植范围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所以种植合作社的业务范围大致为:
1种植生产资料的购买。
2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存。
3种植业技术服务。
4种植业信息服务.
5种植业生产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2018农业法农村合作社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2018农业法农村合作社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