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作社和农民签约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合作社和农民签约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合作社和散户怎样合作?
农民合作社成立门槛低,申请一般都可以通过,但真正发挥作用的还真不是很多。你成立了合作社是好事,应该说是走出了成功的第一步。但如何维持下去并发挥好作用,还真的要下功夫去研究,去探索,去实践。
合作社设立的初衷是非常非常好的事儿,针对当前农业分散经营的现状,以期望通过合作的形式联结起来,做强做大我们的产业。
但我们也看到,农民合作社提出到现在,十多年的时间过去了,真正发挥作用的比例并不是很高,许多合作社沦为口袋合作社或者是墙上挂挂的合作社,有名无实。
也有不少的合作社,普通的社员参与积极性越来越低,已经没有当年刚加入合作社时的豪情满怀,只有发起者本人或者少数几个骨干分子在那艰难支撑着。
当然,也有些农民合作社也是办得红红火火的,如我们这里的一个荔枝合作社,广东的日升荔枝合作社等等。
这个问题我也是思考了很久,也去实践过一段时间,但效果也不太理想。
我想,最关键是缺少一个利益联动机制,或者说是利益导向作用不明显。
比如说,群众最关心的销售问题,合作社没有能很好解决。群众关心的成本问题也没有很好的解决。群众关心的用工难问题也没有很好的解决。
我们现在的许多农民合作社都是种植端或养殖端为主,一年开一两次会议,或者是搞几次技术培训,如此几年下来,参与的人感觉没有多大的收益,组织的领头人也慢慢失去***和动力。
个人认为,合作社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取得了不少的成效。我们都比较含蓄,但合作社只谈情怀,只谈高大上的理论,或者是靠二三个能人在那忙碌,是很难推动合作社作用的发挥的。
我认为要根据每一个地方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广大小农户,建立好双方合作的利益分配制度。如农民合作社主要负责加工保鲜、包装和销售,而农户主要负责农作物种植或畜禽养殖,分工明确。这是我们国家近年来积极提倡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农民合作社+农户”,也是一个符合我国国情的现代农业发展的大趋势。所以,你说的如果零散农户愿意自己种地,就把土地分给他们,让他们自己种植,农民合作社负责统一管理,如统一供应化肥、农药、种子等生产资料,甚至统一办理农业保险等,统一加工销售。这是不违法的,放心吧!同时,希望更多的农户加盟到合作社来,形成合力,打响我们合作社自己的品牌,树立绿色农产品生产的产品特点和品牌形象,旨在获得农业生产的丰产丰收。今后随着现代农业专业化生产发展速度加快,还可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的联合,组建成立某一类专业合作社的联社,强化某一类农产品的专业化生产和经营管理。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自2007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10多年来,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地方人大和政府为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和政策,有力地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合作社广泛分布在种植、畜牧、农机、渔业、林业等农村各个产业,提高了农业组织化程度,极大地推进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但是多数的农民合作社的组织成员较少(平均入社农户少),规模偏小难以与大市场对接;资本投入少、经营领域狭窄,真正大而强的数量不多,应对市场的能力不强;农民合作社在办公场地、管理人员、加工设备等方面还不能满足服务农户的要求;农民合作社与农户之间还是处于简单的买卖关系,没有建立起规范的利益连接和共享机制。因此,我国今后应积极开展“农民合作社+农户” 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的示范和推广工作。同时,加大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探索家庭农场的发展,并与农民合作社加强联合,创新经营模式和运作机制,形成“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经营新模式,同时建议***部门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植。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作社和农民签约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作社和农民签约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