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作社成员出资比例的规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合作社成员出资比例的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合作社在公司持股比例?
农民合作社可以根据社章规定以投资主体的身份独资开办涉农公司或向一些涉农公司投资,其投资比例按社章规定和社有资金状况确定,法律没有硬性规定,。
农民合作社是以农民为主体设立的合作经济组织,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根据社章规定可以对外投资涉农项目或公司。
成立合作社必须有至少五个人,这五个设立人必须要出资吗?
不能说五人,要说合作社国家提倡私人组合,当前社会在发展,如每人半亩五人两亩半,能有规模吗,农业要发展,必须行成规模,少则几十亩,多则上千亩,这样发展才能见效益。
不是五人,而是五户或五户以上,城镇户口不可以超过20%,这是合作社的成立要求。不一定必须出资。合作社是劳动群众自愿联合起来进行合作生产、合作经营所建立的一种合作组织形式。是否投资在于发起人成立什么类型合作社,是否为股份合作社,有无硬性约定资金投入,还是就是一个简单的合作组织。
谢邀;合作社不是五个人,且体来说是五户人。要说参加的农户赿多赿有实力。我们搞合作社的初衷被一些心怀鬼胎的人利用了!我是13年办的合作社,我们的村文书是14年办的合作社,文书弄了三年每亩800元的补贴后17年熄火了。合作社本身没毛病,毛病是有些人就动歪心思,串通关系祸害国家,再说这不是每个人都做的到的。我没有补贴但我一直在坚持,既便是有合伙人不干,我也要干。在这里谢谢悟空问答,祝悟空和农民网友们春节快乐。🌹🌹🌹🌹🌹
都应该出资,根据能力肯定也会有多有少。因只有这样成员才能为合作社的发展献计献策,当然有民主也得有集中,合作社的董事长要有发起人或出资最多或大家都认为有眼光、有能力的人担任。这点非常重要!***十分危险!《我村的现实是血的教训》当然没有主见的董事长也是不行的。我认为只有这样合作社才会充满生机,前途光明!
专业合作社近年来发展很快,由于成立专业合作社国家政策准入门槛底,五人以上,注册资金实行认交式,种植和养殖业合作社有很多惠农政策,一般人得不到,目前全国有两百多万家,每个县就有五百多家,非常泛滥,有的合作社是空壳社,有的有名无实,没有产业,巧立名目,争对这种乱象,国家也在考虑,抱团发展,从新组合成立联合社,试范社,重点龙头企业,农村实体经济,能够达到国家级或省级可能有希望申报项目补贴资金,机会是等待成功人士的。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法人占股比例?
你好,组成联合社的分社是不是有出资没有明确规定。
合作社村民怎样入股?
土地财产化、资本化、货币化之后,变成产权,土地可以入股、租赁,可以流转、继承。土地变成人们手中的产权、股份,有利于社会进行优化***配置,集中土地,发展大农业,有利于农业产业化、规模化,提高生产效率。
在之前的走访过程中,遇到过专门从事土地托管的合作社,其实这就是一种股份制合作社,在从事托管土地的过程中,用农民的地、农民的销售渠道,赚取管理费。
今年初,家庭农场概念的提出为这种股份制发展模式提供了一种新的发展模式,即将农民手中的土地流转过来后,发展家庭农场。
2、以资金入股的股份制合作社
以资金入股的股份制合作社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资金互助,但是由于合作社的性质为股份制,合作社对于社员的约束力更强,资金互助的[_a***_]性将得到很大的提高。
在接触过的合作社中,有些合作社利用农民之间的亲戚关系发展社员,从而达到提高合作社对社员的控制力,防止社员在资金互助过程中出现严重违规行为。但是这样的方式阻碍了合作社发展社员,资金互助规模很难扩大,以资金入股的股份制合作社模式就可以很好的解决这一问题,使资金互助的规模扩大的同时,确保资金互助业务的安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作社成员出资比例的规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作社成员出资比例的规定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