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作社成员工资表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合作社成员工资表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四川成都正科级公务员退休金能到5000吗?
机关的公务员的工资虽然都是同级别,同工龄,同年龄退休,但是地区差异太大了,发达的地区与经济差的地区工资收入差距巨大,2014年年10月1日以后退休的正科级工资都是在5000以上,还有个条件,如果达到了35年工龄以上,就按照工资的90%计算,35年工龄以下只能按工资的85%计算
如果是2014年10月以前正科级公务员退休金按老人老办法算的活,退休金不足5000元。如果是2014年10月以后退休的正科级公务员就应该按“中人”算退休金,那么退休金超过5000元。
说实话,成都地区正科级公务员退休,退休金绝对不会低于5000,除非是10多年前退休的,也许在5000左右。如果是近年退休的,那怕是女同志55岁退休,退休金也会在5000以上。
我本人就在成都区县,于2019退休,属参公编制,四级主任科员,工龄42年,现退休金在6300左右(含年金292)。四级主任科员仅为副科,要是正科级退休,退休金则更高。下面,还是让我给大家介绍几位近年来,从正科级公务员退休的实例,也许就更清楚成都地区,正科级公务员退休金情况了。
第一位,是我战友,在区文体广新局曾任文管所长(正科级),于2020年退休,一级主任科员,工龄43年,目前退休金6900左右。
第二位,某区街道办原经济办主任,他于2016年退休,主任科员(正科),工龄40岁,现退休金5600多。
第三位,区供销合作社办公室女同志,于2018年退休,主任科员(正科),35年工龄,现退休金为5600多。
临时工没有劳动档案和招工表怎样计算工龄?
临时工没有劳动档案和招工表怎么计算工龄?但是国家从1996年1月1日起就不存在临时工这一说法。
临时工一般无档案的,以前的临时工要转为正式工后建立个人档案,其工龄是从档案转正表中所填写转正日期开始计算工龄。1995年12月31日前的工龄,是社保的视同缴费年限,社保是按照个人档案来审定的,临时工是不算工龄的,单位证明是没有用的。
1996年1月1日起就没有临时工这一词语,社保认可的工龄是你的缴费年限,你要是没有缴社保,你就是正式工只要没有社保,你的工龄社保是不认可的。
根据你的描述,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
一、查看是否买保险,没有买保险就没有档案;
二、你可以和单位协商解决;
三、需要说明的了,不要做事,事后诸葛亮,这样嫌讹诈单位嫌疑;
四、同时你有保险方面的问题,可以咨询相关的单位同性质人员或者直接找社保局社保中心作个了解和说明。
五、附带说明,如果到了退休年龄确实没有买社会保险,可以与单位协商,解决在单位上班时间的两项保险,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此时可以用这部分的钱购买社会上的商业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分为~意外险、健康险、重疾险。
您是要认定从事临时工工作之日起至1996年1月期间的工龄即视同缴费年限。
国有企业1995年1月前的长期临时工,严格意义应称作劳动合同制工人。1986年7月12日,国务院印发《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该规定自1986年10月1日起执行。按照该规定,企业与劳动合同制工人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认定工龄要有:企业与您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制工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本人入团档案,企业员工花名册,历年工资发放表,本人工作证,先进工作者奖状等。
如果你工作的单位还存在,你可以要求单位提供以上有关工龄认定材料。如果单位拒绝提供的,你可以向区县人民***提起诉讼。
首先,我们先了解一下,命题中的所谓“工龄”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以工资收入为主的工作时间
“工龄”的工作时间含当地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的工作时间和改革后的工作时间。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的连续工作时间,为视同缴费年限!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的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作时间或者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年限为“实际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是指:县级以上大集体、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即“编制内固定员工”,在当地养老保险缴费前参加工作开始时间至当地养老保险缴费开始截止时间,其间的连续工作时间(年限),可以核定为“视同缴费年限”。
所谓“临时工”不是在编固定员工,只有转为固定工,才会有正式工招工录用表。
“临时工”不是在编人员,也就没有职工档案。
是不是全部“临时工”就不能核定视同缴费年限呢?
根据2002年9月25日劳动保障部通过《关于劳动合同制职工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2]323号文)规定:对按照有关规定招用的临时工,转为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其最后一次在本企业从事临时工的工作时间与被招收为劳动合同制工人后的时间可合并计算连续工龄。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统筹前的临时工期间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
关键点是“符合条件的临时工”。
特例是,民办代课教师,是非公有制单位,由于历史的特殊原因形成的产物,很多地方,在民办教师转为正式在编教师后,其在民办学校代课年限也计算为连续工龄,计入视同缴费年限。
“临时工”没有被企业转为“劳动合同制工人”是不符合计算连续工龄的。
需要说明的是,自1995年1月1日国家颁布《劳动法》之后,“临时工”的法律概念基本消失!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作社成员工资表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作社成员工资表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