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信息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信息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条件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十条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五名以上符合本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成员;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机构;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 (五)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现在很多乡镇和农村很多人注册成立合作社,请问成立合作社的条件和好处是什么?
现在很多乡镇和农村很多人注册成立合作社,请问成立合作社的条件和好处是什么?
成立合作社,这是好事,因为多人参加合作社,说明了当前农民的合作意识有了大的提高,能够懂得了合作的重要性。
农村合作社是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合作社是一个组织,一般而言,专业合作社组织的设立是由有能力的个体或少数个体主导组建而成,或者是由多数的个体联合组建而成的。
农民合作社的主要主要服务对象是其社员,参加合作社后,大家可以享受到社内提供的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等一系列的服务。大家之间信息***共享,化零为整,形成团结协作的局面,可以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效益,增强农产品的抗风险能力。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流通领域撮合成交或直接组织农产品交易,迎合了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发展需求,在厂商和农民,城市和农村之间筑起一道沟通的桥梁。它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是推动农民走向市场经济的重要力量。正是因为他的重要性,近年来,各种合作社组织纷纷设立。农民在加入合作社组织后,也从中尝到了甜头。
但目前社会上也存在一些有名无实的空壳组织,更有的人借农村合作社的名义,在蒙骗不义之财等情况。针对这种情况,2019年2月份,我国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税务总局、银保监会、林草局、供销合作总社、国务院扶贫办等11部委联合发文,举行了一次声势浩大的清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行动。通过专项行动,加强对农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引导各种专业合作社的规范运行。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是要有五名以上的出资成员,而且成员中,农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二是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章程;三要有合法的住所。如果是浙江地区的话,要求还要更严格,根据《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社员要七个以上,注册资金要五万元以上,并且从事生产的社员认购股金应当占股金总额的一半以上。单个社员或者社员联合认购的股金最多不得超过股金总额的百分之二十。
好处我个人认为如果几个大户联合的话,主要是互帮互助,在农资的采购、农产品的销售上有规模优势。但是,现在农村的农民民专业合作社缺点更明显。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上也是家庭经营,谈不上什么互助,很不规范。如果真是很多经营户组建的,在经营理念上也经常会发生分歧。对以后示范性合作社的认定,申请项目资金补助都是限制。
所以我个人都是推荐家庭农场,自己说了算,比较自由,经营[_a***_]多样,比较符合我们农村经营的实际。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信息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信息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