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专业合作社联系农民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专业合作社联系农民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有哪个部门监督?
农业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没有监管职责。《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九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有关组织,依照本法规定,依据各自职责,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给予指导、扶持和服务。 也就是说各级农业部门对农业专业合作社有指导、扶持和服务的职责。具体的工作机构一般是各级农业部门的农业经济管理部门,一般是经管司(局、处、站)等。
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会指的是什么?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理事长一名,可以设理事会。理事长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由此,法律规定合作社都要设理事长,理事会可以设立,也可以不设立。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法人进行工商登记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从设立起就明确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理事长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合作社设理事长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明确规定的,不管合作社的规模大小、成员多少,也不管合作社有无理事会,都要设理事长。 合作社规模较小,成员人数很少,没有必要设立理事会的,由一个成员信任的人作为理事长来负责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工作就可以了,这样有利于精简机构,提高效率。合作社是否设立理事会及理事的人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并未作强制性规定,而由合作社章程规定。理事长、理事会由成员大会从本社成员中选举产生,对成员大会负责,其产生办法、职权、任期、议事规则由章程规定。
供销合作社是什么?
供销合作社社一般指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是全国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领导。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主要负责研究制订全国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国供销合作社的发展和改革;按照***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协调同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全国供销合作社的业务活动,促进城乡物资交流;宣传贯彻党中央、***院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代表中国合作社参与国际合作社联盟的各项活动;承办党中央、***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在农业合作化过程中,我国农民自愿筹集股金并由国家扶助起来的社会主义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村社会主义商业的主要形式。它在活跃城乡经济,促进商品流通,扶持农业生产合作社,方便农民群众生活等方面起重要作用。
其主要任务是:根据国家的政策法令,承担国家计划产品的购销任务,供应农业的生产和生活资料,提供市场信息,组织农民发展多种经营,领导和管理农村市场。
供销社是干什么的
供销社主要职责:
宣传贯彻党中央、***院“三农”工作方针政策,指导全国供销合作事业发展;
负责研究制定全国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服务全系统改革发展;
根据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指导各级供销合作社承担***委托的公益***和其他任务。
供销合作社简称供销社 ,是以农民为主题 ,自愿参入 组织起来集体所有制合作经济组织 ,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种重要形式 ,供销合作社这种商业形式 ,适应代国农村商品生产与商品流通,符和农民群众需要 ,因此不断发展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 ,供销合作社已成为连接[_a***_]与乡村,国家与农民,工业与农业 ,生产与消费的桥梁和纽带 ,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展挥着重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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