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供销合作社上报资料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供销合作社上报资料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基层供销社恢复重建,个人可以加入乡镇供销社吗?
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前,供销社曾经遍布各个乡镇村庄;县里有大型供销社,乡镇(公社)有中型的供销社,村里有最小型的供销社。
那时人们的日常生活用品,包括油盐酱醋茶,火柴毛巾等等一切需要,都源自于基层供销社。
县供销社把生活物资还有生产资料(化肥、种子、农药等),分发到乡镇级供销社,村里的供销社物品,都是到乡镇供销社进货。记得当时的运输条件为落后,除了用驴拉的地排车运货,就是靠人力小推车;一个小推车一次只能推两麻袋粗盐,往返一趟要用大半天的时间。
八十年代末,随着改革开放的脚步,各地小商品用店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崛起,集体制管理下的供销社,也逐步消声匿迹。
就在今年的10月26日,中华全销合作总社,发布了招聘公务员信息,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支持三农优选发展,启动了恢复供销社系统。借鉴湖北、宁夏等地的先进经验,把生产、销售、信用三方统筹,建立起更多更好的新型供销社,为调剂农村生产生活物资,依靠大数据精准分析,进一步稳定和优化农村产供销市场。
正在兴起的供销社,与原来的供销社已经完全不同,它是国有性质地遍布全国的大企业,个人是不允许加入的,只是供销社这个名字相同罢了。
另外,它的调控、仓储、运输等功能,都是借用了现代化的管理模式,让农民在购销领域和储备方面更加快捷方便。
个人想成立一个基层供销社肯定是不行的。但是在政府主导下,与其展开生产,销售,物流等各方面合作是可以的。为什么呢?
基层供销合作社的恢复重建是国家振兴乡村经济,整合生产***,积极开拓销售渠道,稳定市场经济的战略性举措。它只能是***主导下的供给型经济综合体。它不同于一般的以营利为唯一目的的公司,更多更大的作用在于服务农业和农村。振兴乡村经济,稳定农业生产,寻求解决农产品的销售难题。稳定社会市场供应。它一方面提供生产所需的机械,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另一方面也为农业产品搭建销售渠道,组织农副产品的采购,存贮,选输确保市场供给。
建立供销社,把农村的卖不出去的粮食油料药材蔬菜等推销到外地,同时把城市的产品配送到农村,兼有商业快递运输多项职能,打破城市乡村界限,城乡一体化,为振兴三农服务。没有国家的投入,只靠私人资本,是不能达到振兴的目的的。私人资本的本性就是为了赚钱,不会真正为广大群众服务的。
根据目前各地的政策,如果是以自然人的形式加入供销社是不可能的,因为供销社是合作的形式。
既然是合作,就需要两个主体之间的合作,不可能是以自然人的形式进行合作,那就必须是一个法人主体单位,可以是个体工商户,也可以是公司。除此之外,加入供销社还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供销社的网络建设初衷就是为了解决农村“最后一公里”的难题,通过这些年的建设,供销社在乡镇级别的覆盖上[_a***_]达到了95%以上,但还没有真正解决农村“最后一公里”的建设初衷,于是就有了目前各地开展的“一村一社”的拓展形式。
其目标就是要达到一个村庄有一个供销社的规模,在为农村生产生活提供必备的物资之时,盘活农村的各方面***,从而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根据目前的政策,要想成为供销社的合作机构,目前仅有乡镇级别和乡村级别的这两种形式,而县一级的供销社是属于事业单位的。
首先,加入供销社首先是要营业执照,可以是个体工商户,也可以是公司。之所以这样要求,是因为供销社是合作形式,不与个人合作。
其次,要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说白了就是要有钱,毕竟这是干生意,需要进货、压货等。
再次,要有自己的固定经营场所,不可能让你在家里进行销售,而且经营场所还要符合卫生、防疫及防火要求。
最后,你要认同并且遵守供销社的章程及各项规定,并且所有销售的物资都要进入系统进行上报。
个人加入不可以。
基层供销社恢复重建,要考虑一下因素:
一是国家重视,基层供销社是农村农民农业的经济领域的桥梁,在恢复重建时和发展中,国家肯定出台优惠政策和经济补偿。不断壮大基层供销社的实力,更好地为三农服务。
二是基层供销社从五十年代创办,到2000年初,有50年的经营经验,有雄厚的资产和经营场地。而且是乡镇的中心地段,只要一小部分投资,就可以正式营业。
三是国家已公布基层供销社用工信息,以国家公务员的身份招工。即然是公务员身份。基层供销社是公有制。
四是基层供销社是中华供销总社的最基层的单位。基层供销社有强大的后盾,形成网络化,集团化,专业化的经营模式。为三农服务,把生活物质和生产物质送到农村,把农产品送到城区。
五是基层供销社的销售价格由国家管控。
六是基层供销社不能私有化。
由以上环境,我看个人加入基层供销社,是不可以的,个人加入是带有经济利益的。个人想加入的,都是在近20年以内,专控子自己捞了一定的资本。又想用资本加入基层供销社捞钱!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多少亩地能成立农业合作社?农业合作社靠什么盈利?
感谢邀请,因为这几天农活太多,除了浇地就是种地,因为我们这的土地是分片的,一般一家都有三块地,浇地按順续排,到你号了你才能浇,所以先浇的该种了,刚到号浇地还得浇地,今天刚浇完地回来,看到了你的提问,回答晚点了,抱歉。
关于成立农业合作社,需要有多少亩地才能成立,这个我说一下,农业合作社与你有多少土地没太大关系,因为农业合作社范围很广,他分种植合作社、养殖合作社、农机合作社、生产资料销售合作社等等,多了,只要你服务于三农你就可以成立农业合作社,但前提是你一个人成立不了,必须得5人以上,包括5人,如果你自己一个人就能成立,或者我有多少亩地就可以成立,现在还没有这样的,但也有不少人找亲戚朋友顶数,这样的现象多了。
所以关于成立农业合作社有多少亩地,没有眀确规定,但是土地多的比如上千亩的,他们都成立了合作社,所以土地形成规模的都能成立农业合作社。
很高兴能回答你的问题。
成立农业合作社是按照人数要求的,和亩数没关系。
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有五名以上的成员,其中农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成员总数20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20人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的百分之五。
农业合作社的盈利主要靠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策补贴:达到***补贴要求的,可以申请补贴,要及时了解当地农业政策。
三、会员服务:为会员提供科技服务,帮助会员增产增收,可以收取一些费用。
我国相关法规在田亩数没有太多的门槛,但是尽可能集中点,方便规模化运作
(一)有5位以上的成员
注意: ①农民应该占成员总数的80%;②管理公事职能单位不能加入农业合作社;
(二)设有符合法律法规的章程;
(三)设有符合法律明文要求的组织机构;
(四)设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名称和章程明确要求的场所;
(五)设有符合章程明确要求的成员出资。
1.农业合作社不应该是简单资本组合,要做到合作社整体的劳动结合;
2.农业合作社虽是经济组织,但并不是纯粹为了营利;
3.农村合作社宗旨是服务社内全体成员为出发点;
小邵很高兴能有机会回答您提出的问题!
首先我国合作社相关法律对于土地面积和亩数是没有限制的。
合作社成立的基本条件应具备以下几条:
1.人数不少于5人,且依法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或从事捕捞生产经营的农村集体经营组织社员占到总人数80%以上。
2.需要有章程,内容涉及:(1)名称住所;(2)业务范围;(3)社员权力和义务;(4)财务及资金管理;(5)赢余分配亏损处理;(6)合作社变更、解散、清算等12项内容。
3.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组织机构。
4.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名称和章程中确定的住所。
5.有符合章程规定的社员出资。
6.有经营服务项目。
农业合作社虽属经济组织,但并非以盈利为目的,而是以服务社员为宗旨。
最少100亩,但我还是不攒成成立合作社,因为那是历史的倒退,咱们应多学习些发达国家的农业生产模式,比如日本,他的如何利用有限的土地***,而能发展成为世界数一,数二的经济强国,日本的确有许多我们可以学习的地方!
90年代都发生过哪些大案?
1996年1月19日,南京大学一年级女学生刁爱青的被切割成2000多块,是由一名环卫工人最先发现,警方也在第一时间进行大规模的搜查,但由于缺少很多关键性线索,这起案件至今还没有被侦破。
1996年1月19日,下了一夜的大雪之后,环卫工人在南京大学附近的华侨路进行打扫,忽然环卫工人在垃圾桶附近发现了一个崭新的提包,打开提包之后,发现里面是码放整齐的肉片,环卫工人以为是附近餐馆丢弃的猪肉,便将这一提包肉片带回了家中。
环卫工人回家之后,便将提包里的肉片拿在水盆中进行清洗,洗着洗着环卫工人忽然发现了三根手指,这个发现让环卫工人吓了一跳,也瞬间明白这提包里的肉片绝对不是猪肉了,所以环卫工人第一时间选择了报警。
由于当时还没有dan检验技术,法医只能凭借着经验,根据尸块上的体貌特征以及肌肉纤维等组织确认了死者是女性。后来最终确定了提包里的肉片是来自南京大学一年级女学生刁爱青的,随后又在南京城的多个地方相继发现了装有刁爱青遗体的提包。
对于这起案件,警方高度重视,大学附近的所有居民都被询问,但是在警方大规模调查三个月之后,依然没有得到有用的线索。
刁爱青是一个不到20岁的女孩,1996年刚上大学一年级,全家人的希望都寄托在了她的身上,但没成想会发生这样的意外。
据参与调查这起案件的一个法医说:刁爱青案件的凶手非常的变态,整个尸体是被切割成2000多片,大小均匀,码放整齐的装在提包里,并且尸体的头颅和内脏还有煮过的痕迹。虽然这起案件已经过去20多年,但调查还在继续,希望有朝一日能够抓到凶手。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供销合作社上报资料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供销合作社上报资料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