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作社的支持与管理落实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合作社的支持与管理落实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如何更好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
农村合作社应该成为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提高市场竞争力,保护农民自身的经济权力,实现农民利益的最大化,但是当前实际却存在很多空壳合作社,套补贴合作社,形成这个现象的原因导致合作社总体发展不快,拉动力不强让农民持怀疑与观望态度,再加上有些真正想发展合作社的带头人,适应市场经济的意识与能力不强能带动农户的能力有限,集约化程度低,运作不规范周边辐射也带动不起来,因此很难形成规模化,品牌化。
要想发挥合作社的作用首先要对合作社带头人进行专业的培训指导,不能摆过场,走形式,要培养有思路,有闯劲,有能力的人,这样农村合作社才有可能成为农民闯市场的领头羊,同时也要对合作社的成员进行科技实用技能培训,提高社员的综合素质,这样有利于农 业科技的推广,才能让合作社的发展有支撑。
其次要加大对合作社资金扶助,巧妇难做无米之炊,再有能力的合作社带头人没有资金也是不能发展的,从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农产品基础设施建设,到农产品的包装运输开销都是要花大量资金的,再加上农业不是投入马上就有成效的,农村有句话叫着"三年入门,五年入道,十年称王",这句话点出了农业人的难辛,三五年才可能有成效,试问没有资金支持,有多少人能坚持下去,因此金融扶持农业合作社的形式与思路要完善,既要控制金融风险,又要支持合作社发展,这样才能让农村合作社真正发展成长。
最后要做好示范合作社的推广工作,把当地带动能力强,经营效果好的优势合作社成功经验在当地进行交流,一枝独秀不成春,百花齐放才是春,大部分合作社都发展了,才能带动大量农产品的精细化发展,才可能打造自己的品牌,如果每一个合作社都创造自己的品牌,从农产品种植发展到农产品加工,这样不仅增加了市场占有份额,而且也会提高农民收入,农村合作社在农村的优势就发挥出来了。
农民专业合作社具体属那部门管理?
农业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没有监管职责。《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九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有关组织,依照本法规定,依据各自职责,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给予指导、扶持和服务。 也就是说各级农业部门对农业专业合作社有指导、扶持和服务的职责。具体的工作机构一般是各级农业部门的农业经济管理部门,一般是经管司(局、处、站)等。
农民专业合作社协会由哪管理?
农业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没有监管职责。《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九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应当组织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有关组织,依照本法规定,依据各自职责,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给予指导、扶持和服务。也就是说各级农业部门对农业专业合作社有指导、扶持和服务的职责。
农村合作社该怎样管理?
回答,农村合作怎样管理,科学种田,科技管理,农村合作组织,走向规范化,以零划片,全面实行机械化,收割安种,打药施肥和除草,科学实验,多用无公害有机肥,改便土壤,种植结构加大条整,改便种田模试,深垧条田,清沟离水,确保农作物早捞保收,增产增效,实行产业新的思路,农田种植多样化,多向农专家袁隆平请教,让他传播科技种田的核心,让他的科技在农田里开花结果,他是我们国家的农科院士,对于农业他是一位名负其实专家,专研农科,才华高端,在农业管理上有更高的本能,有更高的科技管理,科学种田科学管理是合作组织的一门决窍。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作社的支持与管理落实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作社的支持与管理落实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