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作社成员可以全是党员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合作社成员可以全是党员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领办三参与是什么?
1. 一领办三参与是一种组织管理方法。
2. 这种方法的原因是为了提高组织的效率和协同工作能力。
一领办三参与指的是一个领导负责主导工作,同时三个成员参与其中,共同合作完成任务。
3. 这种方法的延伸是可以促进团队合作和协作能力的发展,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同时,也可以培养团队成员的领导能力和责任心。
一领办三参与是指在某一项目或活动中,由一个负责人(即“一领办”)主导整个过程,而其他三个角色即“三参与”分别承担着不同的职责和参与其中。
其中,第一参与者是指主要参与实施工作的人员,他们负责具体的任务执行;第二参与者则是指提供支持和协助的人员,他们可能是项目的合作伙伴、顾问等;而第三参与者则是指项目的主要受益方或利益相关者,他们对项目的目标和成果具有重要影响力。
这种模式可以提高项目的协同效率和成功率,并确保各方面都得到充分的参与和关注。
一领办三参与”是指村干部或致富带头人带头领办、村党员主动参与、村民自愿参与、贫困户统筹参与的产业发展新模式,该模式得到国务院扶贫部门的充分肯定。
今年吉安县在原有政策的基础上,创新机制,提出申报产业扶贫奖补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按照“一领办三参与”要求新发展的产业项目或将原产业基地整改为“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发展模式的产业项目,产业发展总投资额达50万元以上。
二是以致富带头人带头领办的合作社,致富带头人入股资金不低于产业总投资额的50%,且村干部入股不低于产业总投资额的10%,其中产业项目总投资额达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村干部入股资金不低于10万元;以村党员干部带头领办的合作社,村党员干部入股资金不低于产业总投资额的50%。
三是该合作社所在村委会仅有1家产业合作社的,应统筹本村所有贫困户参与;该合作社所在村委会有多家产业合作社的,每个合作社统筹参与贫困户不少于10户。
四是符合“一领办三参与”产业扶贫奖补条件的合作社,吉安县财政按产业总投资额30%的标准给予产业资金奖补。
农村合作社如何和村集体合作?
村集体经济实力较弱的地方,合作社可以在诸如农村公共设施建设、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农村文化建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促进农村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合作社的经营者应发挥好个人威望比较高、受到广大群众的信任的优势,积极参与协调村两委干部与普通群众的矛盾。需要注意的是,合作社的经营者不能凌驾与村两委干部之上,也不应越俎代庖。
在村集体经济实力较强的地方,合作社应积极争取村两委在办公用房、设施设备投入等方面的支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组织,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同时,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地进行经济活动。目前一些村两委干部把合作社等同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滥用、挪用合作社的***用于农村社区建设,这种做法是不对的,合作社的经营者以及村两委干部应清楚地认识到合作社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差异。村两委要在尊重合作社的自***、不干预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承担起支持合作社发展的职责,解决合作社发展中遇到的难题。
合作社可以吸纳村两委干部加入合作社,通过合作社的民主决策机制,使村两委干部以及其他普通成员通过民主的锻炼与熏陶,实现村民自治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有条件的合作社可以成立党支部或其他形式的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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