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林业合作社创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农民林业合作社创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业生产合作社属于哪个时期?
农业生产合作社在我国历史上最早出现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国家实行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因为当时刚解放,百废待兴,农民一家一户生产的话,是很难提高粮食产量的,于是把农民组织起来,成立了农业生产合作社。当前,随着党中央重视三农工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了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成立规模化、专业化、农产品商品化的专业合作社势在必行了!
农业合作社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49年至1953年,以办互助组为主,同吋试办初级形式的农业合作社。
第二阶段:1954年至1955年上半年,初级社在全国普通建立和发展。
第三阶段是1955年下半年至1956年底是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阶段,也是农业合作化运动迅猛发展时期。
劳动农民在自愿和互利的基础上,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组织起来的集体经济组织。
有两种形式,1956年以前,主要是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以土地分红为特点的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实行社员私有土地作价入股,统一经营;大型农具、耕畜等入社统一使用,由社付报酬,或作价入社,由社分期付款;以按劳分配为主,辅以土地分红。
1956年开始在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基础上建立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社员的土地一律入社,为合作社集体所有,取消土地分红。社员的牲畜和大农具,一律折价入社,不得私有。合作社的农副业生产,统一由社管理和经营。社员按照居住和有利于生产的原则,编为若干生产队或生产小组,在社、队(组)的统一领导和安排下参加社的生产经营活动。社员参加集体劳动,按劳动的质量和数量评工计分,年终按劳动日数参加社的统一分配。
1956年底,参加高级社的农户为全国总农户的87.8%,基本上完成了对农业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实现了高级社化。农村经济各业还分别建立了林业生产合作社、渔业生产合作社、畜牧业生产合作社、运输合作社等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组织。
1958年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全部并社升级为农村人民公社。
基层林业站划归乡镇管理,就能够更好的管理好森林***吗?
我是曾经的林业工作者,在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中,也经历过林业站体制的变更。如果要实话实说的话,基层林业工作站划归乡镇管理,弊大于利。不能正好的管理好森林***。理由有:
森林***卫星图片
一、乡镇政府负责乡镇的行政管理,管理工作千头万绪。林业站划归乡镇***管理后,林业站就变成了农村工作站,就是要承担乡镇的农村工作而非以林业为主的工作。我曾经在乡镇工作十多年,只要到了 中心工作,林业站就要配合乡镇***的中心工作,包括***生育、科技推广、社会治安等等等等。
植树造林
二是林业站的本职工作受到影响。林业是一项系统工程,从林业发展规划、退耕还林等都需要有时间、需要专业技术人员从事这些工作。林业站划归乡镇***后,他们必须服从乡镇***的领导,没有精力来做这些专业的事,也没有时间来佬这些专业的事。
森林管理
三是林业专业人员不能从事专业。林业站划归乡镇***后,乡镇基本上就把林业专业人员当作乡镇干部使用和管理,服务中心工作,联系村,驻村成为林业工作人员的“专业”了。
森林管理
当然,也有把林业站划归乡镇管理后,林业管理更好、更强的事例。乡镇***由于森林***和林业地位的重要性,非常重视林业管理工作。所以什么事情都只有相对,没有绝对。
基层林业工作站归乡镇管理以后,出现了许多管理上的问题,原来有上一级林业部门的业务指导变成了脱钩,省级国家部署的任务不能够及时的到位,说老实话,现在很多乡镇为了完成形象工程,极不愿意拿长远投资林业做文章,纵使上面有什么任务也不能完全配合,作为现在县级的林业主管部门,对他们也奈何不了,寥寥无几的林业工作者也被抽调去搞征地拆迁工作,因为林业这个工作既艰苦繁琐又容易得罪人,所以乡镇在职的林业工作人员也巴不得被抽调去搞其他任务,所以把其他乡镇的工作都推给了上一级林业主管部门去办理,弄得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极少数的人员要管理一个庞大的辖区,导致工作顾此失彼,忙得不可开交。
到此,[_a***_]就是小编对于农民林业合作社创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林业合作社创建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