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变公司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变公司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业公司可不可以改为农村合作社?
公司是不可能变更成合作社的。
因为公司是由股东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出资设立的生产经营性企业,其经营宗旨是***取市场化手段,为股东谋取最大利益,管理上凭股金说话,股东按出资额行使表决权,其剩余盈余完全按入股资金进行分配。合作社是有农民自愿入股成立的互助性合作经济组织,不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目的,而是为社内成员提供服务为根本宗旨,实现民主管理,社员平等,均等行使表决权,合作社的剩余盈余以社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为主进行再分配。公司与合作社设立主体不同,设立目的不同,经营宗旨不同,财务核实制度不同,盈余分配方式不同,管理制度不同,所以,公司不可能变更为合作社。但涉农公司可以入股合作社成为社员,合作社根据需要可以独资或参股设立公司。
农业发展公司和农村合作社的区别?
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区别在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名称为某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股东注册为1名或1名以上,经济性质为自然人独资,自然人独资或控股。而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要求农民成员(务农,粮农,农民等)5名以上共同出资注册专业合作社!
农业发展公司和农村合作社的性质不同,比如农业发展公司是可以个人注册经营的,或者多人也可以,农业发展公司比农村合作社经营的范围也广,农村合作社是有局限性的,农村合作社必须最少是五户农村合作注册才算是合作社,经营范围也是有限,
农民专业合作社,倒闭后入股农民应该怎么办?
答:《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破产适用《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
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破产财产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应当优先清偿破产前与农民成员已发生交易但尚未结清的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只限于农民成员。
二是,在优先清偿破产前与农民成员已发生交易但尚未结清的款项之后,合作社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再适用《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否能成为公司股东?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做公司的股东。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赋予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公司、企业等经济体同等法律地位、法人地位、经济地位。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和其他公司等经济体一样,甲公司可以投资乙公司,成为乙公司的股东。
法人独立原则与有限责任原则作为现代企业法人制度中的基本制度,其法理依据是为在股东与公司债权人之间达成一种风险与权利的平衡。
股东作为投资者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推动经济的发展效果。促进资金的横向融通和经济的横向联系,提高***配置的总体效益。
合作社是企业吗?
合作社不是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既不同于企业法人、也不同于社会团体法人,而是一种全新的经济组织形态。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登记、组织机构、财务管理以及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具体问题受《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调整。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变公司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变公司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