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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增值税免征条文规定有哪些?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2、其中,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附件规定: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 农业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 服务"三农"的税收优惠政策: 对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对个人或个体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一些涉农项目,如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等免征营业税.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免征增值税,其他粮食企业经营军队用粮、救灾救济粮、水库移民口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粮免征增值税。 企业从事税法规定的农作物、中药材和林木种植、农作物新品种选育、牲畜和家禽饲养、林产品***集、远洋捕捞以及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的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对金融机构的涉农贷款给予税收优惠政策。
农村合作社在农村能干啥?
促进农业生产:农村合作社可以提供农业技术咨询、种子、化肥等生产资料,协助农民增加农产品产量和质量。
帮助农民销售农产品:农村合作社可以帮助农民将农产品销售到城市或其他地区,提高农民的收入。
提供金融服务:农村合作社可以为农民提供小额信贷、储蓄等金融服务,解决农民的资金需求。
开展农村副业:农村合作社可以引导农民开展旅游、手工艺品制作等农村副业,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和经济收益。
促进乡村发展:农村合作社可以通过组织各种活动和项目,促进农村文化和经济的发展。
农村合作社在农村可以发挥很多作用,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说明:
1. 技术支持:农村合作社可以通过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帮助农民提高生产技能和专业知识,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2. 资金支持:农村合作社可以为农民提供融资服务,协助他们解决生产和经营中的资金难题,推进农业生产现代化和_
分析,国家对于很多商品将实行合作社采购,统一供应,确保农村农民在很多农资上的安全,对于报废车辆等可再生***,也是农村合作社管辖
农村合作社在农村可以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的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信息咨询服务。农村合作社经历了三个主要时期,即合作化时期(从初级社到高级社)。
农村合作社在农村可以提供许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提供农业生产资料和技术支持
提供金融服务,如储蓄、***等
为农民提供[_a***_]保障服务,如医疗保健、养老保险等
协助政府开展农村社会建设,如环境治理、文化教育、公共设施建设等
农民合作社免税吗?
部分项目免税 部分不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81号)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三、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四、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本通知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设立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本通知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企业所得税条例 第八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 企业所得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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