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村合作社成员考入事业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农村合作社成员考入事业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村民委员会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单位成员吗?
村支书可以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十四条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户口在农村,在事业单位上班,就不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了吗?
在事业单位上班是不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这应该不是题主想问的重点。关键想问的是还能不能拥有农村宅基地,享受农村***了吧?因为像农房的买卖、农村***待遇的发放,都只是针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内成员。
在事业单位上班的人分很多种,有事业编、工勤编、公益岗、临时工等等,如果说不是正式的事业编制,是其他的这些工种的话,那么户口在农村,虽然在事业单位上班,仍然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受村里的一切***待遇。
如果是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的话,一般情况下户口是不会落在农村的,户口都会随着工作地或者居住地落下,这自然就不属于原村集体成员了,享受职工社保和退休,同时就意味着放弃了在村里的***待遇。不仅仅是事业单位的人员如此,公务人员还有国企的工作人员,都是如此。
如果像题主说的,户口还在农村,并且在事业单位上班,这种情况一般不是正式编制,那仍然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完全不影响在村里的***待遇,对宅基地拥有永久使用权。这一点跟户口迁去城市的人大大不同。我有一个朋友也是在事业单位上班,是一名老师,他的户口就是在毕业时,由于工作原因转为了非农,如今别说还想享受村里发放的***了,就连回老家的村里买房也不可以,因为他现在就是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此不能买卖农房。
像经济条件好的村子,每年都会发放米、面、油等基本生活用品,只要户口还在村里没有迁走,即使是在事业单位上班的正式人员,仍然可以享受待遇,这也就提醒了大家,在企事业单位上班,但是还想拥有农村***的话,那就要考虑清楚户口是否要迁走的问题了。
有一点是需要单独提出来的,即使户口还在农村,但是是公务人员或者事业编,就不能参与村里的换届选举,非正式人员除外。
户口在农村,在事业单位上班,就不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吗,
这个问题看起来有点矛盾,为什么这样说,如果你的户口在农村,又在事业单位上班,主要看你是否有事业单位的编制,如果有编制,你也拿国家工资吃财政饭,你的户口应该迁到单位了,那肯定你不是农村集体经济成员,如果在事业单位上班,属于合同工没有事业编制,户口仍然在农村乡下的,那你当然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谁也无法剥削的,
依目前,我们国家法律未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一个明确的资格和认定标准和解释,所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乡规,现在很多农村的离,退休的工作人员把自己户口,以各种理由又迁回农村,参与集体的各种红利分享,所以现在造成农村户口空壳,人不在户口在,嫁出去的户口不迁出问题,
你在事业单位上班,并拥有事业单位的编,即使你户口还在乡下,你是不可以为农村集体经济成员,只要你享受事业单位的待遇,就不能在享受农村的各种优惠,分红利益分配,也不能在农村申请宅基地,其它的各待遇分配,只要有人举报,一律都会取消。
这样的情况是有的,就是户口在农村,在农村乡镇的事业单位上班,而月月开工资的人员,其实,这些在乡镇事业单位上班的人员,工资***待遇也是比照当地乡镇公务员的,而且也是由财政开支的,他们在参加事业单位之前,在村里也是有承包地的,也是有宅基地的,当然,在他们参加事业单位之前,也就应当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的!
就是他们在乡镇的事业单位上班了,成为乡镇事业单位的正式员工。也开工资了,也享受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项***待遇了,由于他们在乡镇工作的特殊环境,所以,他们承包的土地也不会被收回去的,因为他们承包的土地已经被确权的话,也是30年不变的,所以,也不会有人去收回他们承包的土地的!
他们的宅基地也不会被收回去的,虽然他们在乡镇参加了事业单位的工作,但是他们也需要在农村居住的,所以分给他们一户一宅的宅基地还会是他们的,也可以在分到的宅基地盖房的,而且房屋盖好之后也会办理房屋产权证的,从这个属性上来说,虽然他们的户口还在农村,虽他们承包的土地还在,而从他们实际的身份来讲,他们已经不属于农村经济组织的成员了,他们也不应该享受村经济组织的各项***待遇了!
但是,就是因为他们的这种特殊的情况,他们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之后,工作的地点就是在乡镇,而且他们工作的权力的范围也是在农村,可能他们村的集体有很多相关的工作还要求助于他们的,还是需要他们帮助办理或者解决的,处在这种情况下,你们说一说,村集体的***待遇能不给他们吗?
所以,在实际的情况中,对于他们这种特殊身份的人,他们所在的村集体还会把他们当成村经济组织成员的,村集体的各项***待遇也会照样给他们的,虽然他们享受到了事业单位工作上的***待遇,又享受到了村集体的各项***待遇,从法理程度上说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合法的,但是从农村的人情社会来说,合情还是不合情呀?
感谢您对从善如刘三农问答的关注和支持,欢迎您的评论留言。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村合作社成员考入事业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村合作社成员考入事业编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