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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五十年代农民为什么涉现金缴农业税而用公粮替代农业税?
因为那个时代生产队,对为基础是一个核算单位,生产队交公粮款,低不清农业税交公粮只是给个收粮收据,又没有现金,大部分生产队的生产投资都要靠农村信用社贷款来维持,年底大部分农户是超支户,也就是欠生产队款,因为没钱交税。
大家知道,四九年成立新中国,全国没有全部解放,还在剿匪,所以,这个提问题的人不知道历史。
五0年全国支援抗美援朝,五四年才制定国家宪法。五八年三面红旗是总路线,***,人民公社。
农村一起吃公共食堂,把铁锅打烂,门板拆了去大炼钢铁,还交什么公粮?
特别是六O年,三年自然灾害,农村饿死人,挖野菜吃,没有粮食作物。
解放初期,发行的是一元以上的钞票,五三年的纸分币,***字的从零至9的是苏联版,以后的罗马字的是翻板,不是原版不值钱。
以前的三提五统,农民三提是交集体大队的,五统是交乡里的,这些没有上交国家。
关于农业税,农村叫还粮征购,这个问题是以粮代税的,多的可以卖余粮给国家。
但是,缺少粮食,粮食没有跨纲要的,就是说亩产没有达到八百斤的,有的队吃红本子,花钱向粮库购买返销粮食。
因为,当时生活水平低,以粮代税,怎么可能有钱交税呢?
四五十年前,农民还处在农业“大集体”时期,农民在生产队挣工分,国家对农民口粮进行统一调配。
农民口粮以每人360斤为准,多余的粮食卖给国家,自产粮食不够的国家给补足。
那时农民交农业税是以集体(生产小队)为单位上交国家规定的农业税,粮食国家统一定价。
生产小队卖完多余的粮食,扣除交农业税的钱才能从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取回多余的粮款。
其实说四五十年前以粮食代缴农业税是一种错觉!
四五十年代,我们国家正处于困难时期,物资匮乏,资金短缺。农民出工干活都是计工分,(一天为一个工是10分)一个壮劳动力每天十工分,老弱病残的出一天工是五工分(半个工),年底,生产队搞的好的,除去社员们分的口粮,剩下的卖余粮,用余粮款进行结算,一个工合一毛多钱。剩余劳动力辛苦一年可以得到二三十块钱。
如果生产队搞的不好,一个工也就合几分钱。好的粮食都交了公粮,余下的不好的粮食,社员们连口粮都分不够哩。
剩余劳动力白干一年更得不到钱。生产队就让缺工分的农户拿钱给挣工分多的农户。
但是,生产队干部从缺工分的农户家里要不来钱,挣工分多的农户就得不到钱。
干部们灵机一动,就想法子,让缺工分农户和挣工分多的农户之间相互抵账。致使好多有剩余劳动力的农户拿不到钱而辛辛苦苦白劳动一年!
所以,在当时是没有现金去交农业税的,只有用公粮代替啦!
四五十年代,没有交通工具,人们交公粮都是用肩膀挑着走很远的路去交公粮,那时的农民更辛苦!
农民交公粮是国家规定的任务,这是任务必须得交粮食,不可换作交其它代替的,而且还有规定首先完成公粮后又还要完余粮,余粮就按国家规定的牌价收购,不交也得交的,一定要完成的任务。你们说那个年代的农民多么的艰难日子,而且还按人头征收过三鸟任务没给回钱的,(即鸡、鸭)如果不完成三鸟任务就扣发布证、糖证、水油证等。其实农民在新中国成立初贡献国家最大的力量。而今国家富强起来了就应给老农民发放生活养老保障金,这也是老农民应得到国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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