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供销合作社的规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供销合作社的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村级基层供销社成立标准?
村级供销社标准
1、在有条件的行政村,由县(市)供销社、经营服务实力强的基层社、为农服务中心、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牵头组建村级供销合作社。
2、村级供销合作社以农民社员为主体,实行集体所有制或公司制形式,县供销社、基层社和社属企业等社有资本占股一般不超过40%,负责人优先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担任。
3、村级供销合作社应具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工商登记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或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
4、有不低于100㎡的固定办公及经营服务场所、设施,有明确的村级供销合作社章程和管理制度。
5、村级供销合作社作为独立法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供销合作社私人承包国家如管理私营?
不可以私营化管理
因为供销合作社是我国四大经济支柱之一,是集社员经济利益、合作原则、组织结构和经营活动为一体的半公共性质的组织形式,是一个集中管理、互助合作、保障利益的特色经济组织形式
如果私人承包,就会破坏其原有组织结构和经营模式,影响其运作效率和社员利益,因此不可以私营化管理
如果想提高供销社的经营效率和服务水平,可以***取一些改革措施,如推进供销社党建工作、提高社员服务水平、创新经营模式等
1 供销合作社私人承包国家管理私营是不合适的。
2 因为供销合作社是一种以合作为基础的集体经济组织,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发展农村经济和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
而私人承包国家管理私营,则是一种以个人为主体的经济模式,其目的在于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
这两种经济模式的本质和目的不同,如果将其进行混合和管理,会导致农村集体经济的混乱和破坏。
3 相反,应该积极支持和发展供销合作社这种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政策引导和财政支持等方式,促进其发展和壮大,从而进一步推动农村经济的稳步增长和农民收入的提高。
不适合作为管理私营的方式因为供销合作社是为了服务农村合作经济服务的,而私人承包则更为追求个人利益,两者的目的和原则不同,私人承包的经营行为更加复杂,难以有效监管,管理私营的效果不佳,容易造成经济混乱和社会问题
国家可以推出更为适合私人承包的管理政策,促进私营经济发展,并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
供销社归哪个部门?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是全国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领导。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主要负责研究制订全国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国供销合作社的发展和改革;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协调同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全国供销合作社的业务活动,促进城乡物资交流。
国家提倡供销合作社具体经营什么?
它是国家在适应农村发展新形势下,借助原有的“供销社”名称,在全国各地推广的一种新型营销市场。它的性质是[_a***_]式大型企业,其功能主要是针对农村、农业、农民,以农副产品的收购,存储,和生产生活物资销售,而设立的现代化大型门店。
打个比方说吧,农民从地里收获来的玉米、小麦和各种稻谷,国家会出台相应合理的价码,按统一价格收购和仓储。这就避免了不法商贩,胡乱随意抬高和压低粮食价格,更杜绝了在收购过程中以不合格(***的)称量器具坑农害农的不法行为。
再有,比如农村养殖业产品,就拿养猪养牛来说吧,国家在市场出现生产大于供求时,按合理价位进行集中收购存储。等到供求量增加时,再把存储产品适当投放到市场里来,真正起到调控和平抑物价的作用。这样一来,就避免出现几块钱一斤的猪肉,或是三四十元一斤猪肉的极端现象。
目的就是让销售市场价格稳定,避免某种产品因为突如其来的大起大落,给消费者和生产者造成严重(或不可挽回)的损害。
这只是借一两件小事,来对供销社做一个简单的说明;其实,供销社是一个包罗万象的大商场,它的作用要远远大于咱们说的这点事,是一个利国利民,又贴近百姓生活的好事。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供销合作社的规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供销合作社的规定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