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配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配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有哪个部门监督?
农业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没有监管职责。《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九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有关组织,依照本法规定,依据各自职责,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给予指导、扶持和服务。 也就是说各级农业部门对农业专业合作社有指导、扶持和服务的职责。具体的工作机构一般是各级农业部门的农业经济管理部门,一般是经管司(局、处、站)等。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可以用什么方式出资?
成员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成员出资不需要经过专门的验资程序,成本很低,简便宜行。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法人,应当有必要的法人财产,并以这些财产独立的承担责任。
专业合作社成立初期,其财产主要来源是成员出资。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责任。同时也指出:成员要按照章程规定向合作社出资。因此,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有一定形式的出资。
但从我国现阶段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实际情况考虑,《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没有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的最低限额。也没有规定成员出资的最低限额。
一个人是否可以加入两个或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企业登记管理条例,一个人如果是农民(务农,粮农,农民等)成员的,可以作为农民成员股东出资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农民专业社,成为合作社成员。如果不是农民,那么他就不能作为成员加入专业合作社,因此加入专业合作社必须是农民成员!
一个人当然可以加入两个或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就是成为多个合作社社员,因为合作社是自愿加入的,合作社有各自章程,只要符合条件,愿意投资,遵守章程,就可以加入合作社,加入多个合作社也不违反相关政策,但是人的精力和财力是有限的,加入多个合作社也要量力而行。
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要如何组建?
建立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条规定,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五名以上符合本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成员;
2、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章程;
3、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机构;
5、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6、《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三条规定,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配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配套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