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新合作社***常解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新合作社***常解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合作社和农村合作社有什么区别?
农民专业合作社既不同于企业法人、也不同于社会团体法人,而是一种全新的经济组织形态。
一方面,从概念上规定合作社的定义,即“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另一方面,从服务对象上规定了合作社的定义,即“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合作社资质指的是什么?
合作社的资质就是合作社的成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符合法律规定有关部门就会为合作社发放证照,这个证照就是资质的证明。如果你说的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议你看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这里面有详细规定。
联合社可以变成合作社吗?
不能变
是由农村经济合作社联合组成。农村经济合作社是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设立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经济合作社经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
一是由原先的手工业合作社发展而来,分属轻工业系统管理。其特点是城市户口,社员资产一般为非土地形式,通常实行股份合作制。
再一种是某些特殊性的行业,例如铁道、石油、地矿、国防工业等,为了安排家属就业,由主管单位给予一定的条件(设备、启动资金,大多数还派有干部,从业范围也多是为本行业服务),自收自支,自负盈亏,按劳分配。搞的好的有一定的公共积累。这一类基本上不搞股份制,仍带有“二国营”性质。
农民专业合作社怎么补贴?
你说的是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吧,不要利息的,也不用还,是国家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高合作社的服务水平和竞争力,使成员通过合作社获得更多收入,让成员充分分享合作社利益而发放的。
国家财政补助直接补助不是补助合作社的某个成员,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不能分配给成员。
平均量化到每个成员的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份额,只能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的依据,合作社成员对这部分财产没有所有权,成员资格终止时的,不能带走这部分财产。
但合作社应当将这部分财产份额重新平均重新平均量化到本社现有成员。
农民专业合作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在解散、破产清算时,不得作为可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给成员。
农村合作社与村委是一样的性质吗?
农村合作社与村委是一样的性质吗?
答案是不一样!
根据近期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的进展情况分析,题主要问的是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与[_a***_]的区别吧?!
今年以来,我们山西省就作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开展了工作。全省各村进行了清产核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的成立,并选举产生了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会和理事长,以及监事会,并为股民颁发了股权证。我们有城中村改造已经把集体收益按照股份制的形式分到了社员头上。
我们这里的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理事长,大多由村委会主任兼任,不过都具经过了民主程序选举产生的。是由确认了身份的农村集经济组织成员选举产生的。
不少人认为,这是换汤不换药,只是换了个名而已。感觉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跟村委会是一样的!领导人还是原来的领导人,选举也几乎还是那些选民。
其实还是有区别的,只不过因为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刚刚运行,还没有规范起来。
个人感觉,其区别是,村委会是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他的组织目标是为全体村民提供同等的公共服务,公平正义是它的价值追求,民主是它的运行逻辑,首先带有社会性,其次才是经济性。
而农村股份制经济合作社是一个纯经济性的概念,其目的就是让集体资产效益最大化。
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应当服村委会的领导,然后在合作社章程的约束下,让经济效益最大化。然后根据股份制的形式公平分配。
所以这样看来,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是村委会有效开展工作的一个手段和机制保障。随着运行的逐步规范,人们才能对它有个越来越正确的认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新合作社***常解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新合作社***常解读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