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作社法成员继承规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合作社法成员继承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亲属可以继承五保户的宅基地吗?
可以
因为《土地管理法》第一百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继承、赠与,但不得依法转让、抵押、出租。
”所以亲属可以继承五保户的宅基地。
值得注意的是,宅基地使用权只能继承一次,若后续再有继承人,则需依法重新分配。
同时,继承人必须具备五保户的资格,并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不能继承。
因为根据《农村五保供养条例》第九条规定,“五保对象在其生前自用的生活用房和宅基地不得继承或转让,可以赠予他人或交回集体”;而根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规定,宅基地属于集体土地,只能供承包人及其合法继承人使用,不能作为财产继承。
因此,亲属不能继承五保户的宅基地。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五保户在生前将宅基地赠予了某个亲属并经过了相关部门的审批手续,那么该亲属就具有了宅基地的合法使用权。
但此时宅基地仍然属于集体土地,不能作为财产继承。
可以。
因为《农村宅基地条例》规定,农村五保户因病、残疾或年老无法从事农业生产的,其宅基地可以依法继承或者赠与亲属,继承或者赠与方法、比例、程序等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此外,继承人应当是五保户户口的亲属,且需要符合相关条件。
比如,继承人在农村连续居住不少于五年,或者在当地购买商品房并连续缴纳税费不少于五年等。
总体来说,根据条例的规定,五保户的宅基地是可以继承给亲属的。
可以继承。
因为《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是农村宅基地所有权人的建筑用地,宅基地所有权人因死亡、继承、赠与、协议离婚等原因导致宅基地所有权的变更,可以经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部门批准,在保障农村宅基地合理利用的前提下,转移给合法继承人、赠与人、离婚协议书双方或者其他合法取得权属的自然人或者组织。
另外,还需要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和规定。
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作为五保户也只享有使用权。所有宅基地其实并不能作为五保户的遗产,通常在五保户去世之后,那么集体经济组织就是可以收回宅基地的
农业合作社的法人,理事长和经理可以是同一人吗?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即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两者必须为同一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十六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理事长一名,可以设理事会。理事长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设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理事长、理事、经理和财务会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由成员大会从本社成员中选举产生,依照本法和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对成员大会负责。理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扩展资料: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法人代表,也可称为法人的授权代表,这个代表可以是甲、也可以是乙,他不是固定的,而是取决于法人的授权,这个授权可以一事一授权,也可以是一揽子事项的授权。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能够代表法人行使职权。《民法通则》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可以由厂长、经理担任,也可以由董事长、理事长担任,这主要看法律或章程如何规定。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法人的利益,按照法人的意志行使法***利。法定代表人在企业内部负责组织和领导生产经营活动;对外代表企业,全权处理一切民事活动。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工厂的厂长、公司的董事长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9条规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法定代表人有权直接代表本单位向人民***起诉和应诉,其所进行的诉讼行为,就是本单位(或法人)的诉讼行为,直接对本单位(或法人)发生法律效力。法定代表人与法人的代表是有一定区别的,法人的代表的行为不是被代表人本身的行为,只是对被代理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就是企业、事业单位等本身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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