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供销合作社的房子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供销合作社的房子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请问农村供销社房屋归属权归谁所有?
答,农村供销社的房子所有权属国家,因为原来的供销社属全民所有制,即国营单位,它们是农村商业流通主体,现在供销社虽然不是农村商业主体,但它的房屋所有权仍属国家所有,是国有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侵占,国有资产同样受法律保护。八
八十年代以前的农村供销社房屋,归属权归国家集体所有。单干以后卖给个人了,归属权也就归个人所有。
我们村里的供销社,最早是利用了我们村的一座小型的寺庙。这座庙在村子中间,有南屋四间,北屋四间,西边是大门,两边各有一间多敞篷。供销社门面就在南屋四间里,是当年供销系统临时借用的。
七十年代,我们村大队要回了寺庙,拆除以后建了新的大队部。公社供销社出资,又在我们村西的乱坟岗上,建了一座全砖全瓦的新供销社。新供销社占地二亩多地,前后房屋十二间,有一个大院子。供销社门面在南屋的五间里,房屋宽阔,门窗高大,室内明亮。
一九八三年分田单干,村里个人的小卖部小商店讯速崛起,公社供销社面临倒闭。供销系统承包给个人,乡镇供销社和各个村子里的供销社也随之转包给个人。我们村里的供销社,由上边的人指定转包给其亲戚的儿子,后来贱卖给承包人。现在,承包人还是开着商店,经营的很好。原来的国有供销社,已经变成了他们的祖业啦。
农村合作社房子属于谁?
属村民集体所有。农村合作社是由村民委员会组织部分村民或全部村民集体成立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在乡村振兴,脱贫致富中起到了主要作用。其房子是用于开展经济活动的场所。是村委和村民集资建设的。因此,农村合作社的房子属集体所有。
答农村合作社,也是原来的供销合作社,那时属于国营性质,是国家在农村的一种商业机构,当时是计划经济,各种物资都需票据供应,是服务农村老百姓最基层供应单位,每个公社(乡丿都会有几个点服务于群众,开始的房子是没收地主的,后来也建了部分门店,但房子的产权属于各县供销社,
农村供销社房子归谁管?
一般情况下原来供销社的房子地皮都是由最后一批供销社一把手管理,年年征收房子使用人的租金不说,更重要的是供销社的方方面面花花草草俨然成了他的私有财产,也正验证了“当官都比社员强”这句顺口溜。
各地不一,应该归县(市)供销合作总社管(它囯有集体财产)就是处理要经过发改委审批公开拍卖。所得款项除去一部分税收,其余部份有所在全体供销社在册职工共享,一般购买下岗职工养老保险。
农村销售社房子应该都是国有资产,所见到的大部分目前由镇乡村地方政府岀和租,也有的已经拆了,在干别的用,这样情况五花八门,总的情况属镇乡村处理范围,不会有什么差错。
当时办社基本上都是由所在地无偿提供土地,房屋,还有个体商返自愿入股,还有所在地农村个人入股,都是2元至10元的股金。年终分红也只有几毛钱而已。农村供销社是这样成立起来的。到底归谁管,现在是说不清了。
虽然供销社倒闭了,但房产仍然属于集体资产,不属于任何个人,任何人不得随意处置、侵占,或者变卖。资产处置或者盘活,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否则就是违法侵占,承担法律责任
供销社土地卖给个人怎么处理?
供销社土地卖给个人如何处理要具体情况具体处理:一、因为供销社的土地属于国有商业用地,不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制。如果将该土地在土地***交易大厅挂牌拍卖销售,那么取得的土地就是合法的,个人就可以开始进行开发建设了。
如果一个人通过私自购买该土地,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证,那么,个人购买行为就是非法的,建设的房屋也是违章建筑,势必被告之要被拆除。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供销合作社的房子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供销合作社的房子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