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作社管理成员有哪些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合作社管理成员有哪些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的管理是怎样?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根据生产经营服务的需要,确定设立必要的工作机构,选配经理、会计等管理和工作人员。例如,设***或专职人员管理账目;根据开展技术服务、运销、加工等业务的需要,可聘请有关工作人员。
经理是合作社的雇员,是理事会(理事长)的业务***执行者,由理事长或理事会决定聘任和解聘,在理事会(理事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理事会(理事长)负责。
经理负责合作社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在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合作社,对内享有管理合作社事务的权力。
合作社也可以不聘任经理,由理事长或者理事兼任经理。是否聘任经理,应当根据合作社的经营规模和业务发展需要而定。 合作社的管理和工作人员可以是成员,也可以不是成员。管理和工作人员不论是否是成员,都不能超越法律及合作社章程赋予的权利。
集体合作社成员组建?
一、成立合作社必须在5名或者是5名以上的成员;
三、合作社成员必须是出于自己的意愿。
农村专业合作社设立有总经理职务吗?
有经理这个职位的有经理这个职位的
组织机构
第二十二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由全体成员组成,是本社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章程;
(三)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六)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和任期;
(七)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农业合作社的成员可以全是一个家庭的人吗?
有五名以上符合规定的成员,即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 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
是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有5名以上的成员,其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80%。 成员总数20人以下的,可以有1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20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5%。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有5名以上农民成员(务农,农民,粮农等)共同出资,进行登记注册而成。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可以全是一个家庭的人,因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没有明确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不可以不是一个家庭的人!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大会是什么?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大会是权力机关,它由全体成员组成。所有成员都可以通过成员大会投票等表决方式,集体行使权力,就合作社的重大事项做出决议。法律规定成员大会的职权主要有:
①修改章程。合作社章程的修改,需要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2/3以上通过。
②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
③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④批准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
⑤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作出决议。
⑥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和任期。
⑦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⑧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作社管理成员有哪些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作社管理成员有哪些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