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自姓农民合作社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自姓农民合作社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户口本上的姓,和接种疫苗本上的不一致怎么办?
应以当事人户口本上的姓为准: 1、两者的姓氏不一致的,应该带上监护人及未成年人的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监护人的身份证、防疫接种证等资料; 2,去接种证的经办方(一般来说,是户口所在地的辖区卫生院),说明实际情况后; 3,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接种证信息更正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农村单干、家庭农庄、股份制合作社、集体生产队,哪个好?
随着现代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80%的人口都去了城市打工,大部分人在城里安了家,有了固定的工作。这些人暂时不会回农村种庄稼,现在农村剩下的都是一些年龄偏大的老人在家作土地。老人的体力有限,只能耕种极少部分土地自给,剩下的绝大部分土地丢弃抛荒。
根据农村现在的实际情况,农村现在应该选择“家庭农场”制,和“集体生产队”制的形式最好。这两种制度最适合现在农村耕种的需求,全村土地集中连片,便于现代机械化大生产,有利于科学管理,便于机械操作。由于劳动力集中,可以更好地发挥人多力量大的优势,还能够更好地发挥原有水利的作用,充分利用水利为农业抗洪和储水。
农村实行“家庭农场”和“集体生产队”制度,农场主或生产队长,对本农场工作人员或本队社员,由专人带班负责劳动,按计时或计件付报酬。到月底,以工资形式打入到劳动者银行卡里。工资来源,国家以无息贷款形式先预付员工的工资,等农产品出售,扣除工资款项。
家门口有钱赚,在城里工作不稳定,工资收入不高的“农民工”,都会纷纷返乡来务农,加入到农场或生产队里干农活,在家门口就可以赚钱养家。
根据发展的需要,国家可以协助一些城里的,技术含量低的企业搬迂到农村去办。这样既减轻了城市人口密集的压力,又使农村人员农闲有事可做。渐渐的把城里一些中小企业都迁入农村,使农村也成为经济建设的重要基地。
这样既可以把所有抛荒的土地重新耕种起来,又可以为“农民工”在家门口创造打工场所。为国家集中生产粮食,生产各种农副产品,以完全满足全国人民的生活需求,把全国人民的饭碗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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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单干、家庭农庄、股份制合作社、集体生产队,哪个好?
这几种生产经营模式,没有好与不好之分,只有低级与高级之分。符合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就是好的,不符合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就会被历史所淘汰。
第一、农村单干,是一种低级的生产经营模式。它的核算单位是家庭个体;它的优点是能够容易调动家庭成员的生产劳动的积极性;它的弊端是,不利于抵御自然灾害,不利于农田基本建设,严重地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
第二、家庭农庄、股份制合作社,是一种中级生产经营模式。它的核算单位仍然是家庭个体,但它的生产、经营是一个扩大了家庭个体,它既具有调动家庭成员劳动生产积极性的长处,又克服了农村单干的弊端。符合我国现阶段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水平。
第三、集体生产队。人民公社化时期,农村分为生产大队,生产小队。全国绝大多数地方实行的是以生产队为核算单位,生产队按劳力等级记工分的分配方式。它是一种较高级的生产经营模式。有利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有利于防御自然灾害,有利于农业机械化的实施,有利于提高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它的弊端是难以调动家庭成员的生产劳动积极性和主动性,特别是难以调动一些赖子户,私心太重的人的生产劳动积极性和主动性。
集体生产队,故然是一种比较高级的生产经营模式,但现在为什么回不去了呢?事变时移,国家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时代已经进入市场经济体制了。政治思想体制与市场经济不配套了。人们的思想已经不适应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自姓农民合作社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自姓农民合作社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