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为什么恢复合作社成员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为什么恢复合作社成员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为何重新成立供销社?
服务三农,繁荣农村经济,畅通城乡商品与农副产品交易的交流,提供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供销社是以农民为主体,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繁荣农村经济、畅通城乡商品与农副产品交易的交流互通、提供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为根本目标的合作经济组织。
恢复供销社原因是可以让农民不出村就能享受到便利服务。
供销合作社主阵地在乡村。供销合作社系统加大基层社改造建设扶持力度全国恢复重建基层社1万多家,各地还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等,基本形成了形式多元、覆盖广泛的基层服务组织体系,越来越多的农民不出村就能享受到便利服务。供销合作社系统要在基层社恢复重建的基础上,着力完善经营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能力。
基层供销社恢复重建,个人可以加入乡镇供销社吗?
供销合作社,作为党领导下的为农服务的综合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和乡村振兴进程中,许多地方在恢复重建基层供销社,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对“基层供销社恢复重建,个人可以加入乡镇供销社吗?”的问题,个人认为,只要符合条件,可以加入乡镇供销社,也可以加入村级综合服务社。
市、县供销合作社,属于集体所有制性质,国家支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个体私营经济,不但可以参股国有企业,也可以参股集体所有制企业,以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基层供销社恢复重建后,个人认为,不论是乡镇供销社、还是村级综合服务社,只要有经营化肥、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和农特产品购销、冷链物流等条件,可向供销合作社申请创办乡镇或是村农资超市、农产品购销、冷链物流中心(公司)等,经批准,还可授权使用“供销合作社”的招牌,条件成熟,经双方同意,还可与供销集团公司合作,成为子公司。
但人员的身份不能改变,因为许多地方供销社系统属于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要成为供销社系统的正式职工,必须参加公务员考试合格后,才能成为供销社系统的正式职工。
目前很多地方都有村一级的供销社,村一级的供销社规模小,网点多,对应的投入也并不大,很多地方其实只需要一两万块钱估计就能够玩过来了。
不过加入供销社之后,就要遵循供销社的管理,大多数货物都从供销社进,销售价格各方面不能乱定,而且要定时上报销售数据,所以最终能不能赚钱那就很难说了。
再说你个人加入,你所付出的成本多久能收回来。现在不同当年,物质生活极大丰富,网上购物,网上直播带货,很大程度上都已经把农村覆盖。
想要在供销社上挣钱,很难。就目前来看,一般都是国企兜底,个人去做很可能血本无归!
个人想成立一个基层供销社肯定是不行的。但是在政府主导下,与其展开生产,销售,物流等各方面合作是可以的。为什么呢?
基层供销合作社的恢复重建是国家振兴乡村经济,整合生产***,积极开拓销售渠道,稳定市场经济的战略性举措。它只能是***主导下的供给型经济综合体。它不同于一般的以营利为唯一目的的公司,更多更大的作用在于服务农业和农村。振兴乡村经济,稳定农业生产,寻求解决农产品的销售难题。稳定[_a***_]市场供应。它一方面提供生产所需的机械,化肥,种子,农药等生产资料,另一方面也为农业产品搭建销售渠道,组织农副产品的采购,存贮,选输确保市场供给。
个人绝对不能加入乡镇供销社。其一,供销社是公有制下的产物,个人私有制加入不好。其二,供销社主要为广大群众提供廉价的生活必用品,价格不会太高。个人私有制加入会有不良因素。其三,群众所需的生活必用品,由公家统一调配,个人私有制加入,不好管理。
#11月财经新势力#
乡镇和村供销社一般是可以的。但有要求,必须是有一定经济条件的个体工商戸;本人自愿,承认供销社章程;提出申请加盟。由于一个村一般只有一个,一个乡镇总店一般也只有一个,申请批准还是比较难的。
我国供销社自50年代成立始至今一直存在,中华全国供销总社是正部级单位,县及以上的***机关都有这个部门,工作人员是公务员或机关事业编制。以前的基层供销社工作人员一般是集体编制。二十世纪初取消的仅是基层供销社,数量众多的乡、村基层门店。现在恢复的也是乡镇和村级基层供销社。有条件的村民可以申请加盟,但数量有限制,一般一村一个,一乡镇一个总店。加入后可享受国家给予供销社的各项优惠政策,销售物资一般由供销社配送中心统一配送,收购上来的农副产品也由供销系统统一调配。
现在恢复基层供销社是国家乡村振兴的一项举措,是为了打造农村农民基本生产、生活的稳定器和促进农村发展的助推器。
恢复基层供销社,目的是为了保障广大在农村的农民的基本生产、生活需求。比如生产需要的最基本的***、农药等,生活最基本的柴、米、油、盐等。在碰到灾害、疫情、战争等非常时期,国家可以通过供销社调配***,保障供给,保证农民最基本的生活需求,避免不良商贩哄抬价格,扰乱社会秩序。所以,恢复基层供销社,可以加强国家对农村的管理力度,起到农村稳定器作用。
供销社要回来了,会有正式编制吗?是以怎样的形式回来?
供销社一直纯在,只不过北方的供销社到乡镇一级的业务消失了
我老舅就是乡镇供销社的副主任,他就是个企业编制,干部都不算,遗留一些改制以前的员工编制,也不上班也不开资,但是集体那部分的保险还给交,靠着原来的固定资产出租维持,
他们归郊区联社管理,,郊区联社好像是事业编制,市联社我认识一个朋友是工会***,他是参公编制,所以恢复运营功能以后,管理层的还是事业编,基层的员工企业编制是肯定的了,
(原创答问)
我们小时候的回忆,就是去供销社买东西。
供销社只有一家,没有第二家,是国家开办的。
小时候的时候,是六、七十年代的记忆。我们六零后出生的人,基本上都有儿时的记忆。
从八十年代开始,国家鼓励个体工商户经营商业流通,经济放开,搞活。
由于供销社经营范围是国家掌控,属于计划经济的产物,在改革开放的浪潮冲击下,供销社固化的经营思维和经营方式,逐渐被灵活多变的个体工商户代替。
供销社模式,保证了建国以来国家商品流通的底线,保障供给是供销社成立的初衷。
国家成立后,供销社经营老百姓日常生活必需品,吃喝拉撒睡,所用的消费品,都来自于供销社的计划供应。
目前,国家的大方向是精简机构和人员,严控财政支出和编制数量,所以说,各地方的供销社大概率不会作为一个单独的机构,很有可能是由现有的机构承担或者融入现有机构,至于编制,因为需要不少人员,也一定会严控,很有可能会***用聘用制的形式,个人看法。
最近议论供销社要回来的话题比较热,我认为完全回归***经济时代的供销社供给制是不可能的;但是允许多种经营模式共存有其一定的道理。
为了物价稳定,平抑市场,公、私并存肯定有很大的现实意义。比如现在顺风、圆通、京东等等各种物流公司如此发达,但是邮政快递并没有取消,比较偏远的地方要邮寄一些重要档案类的东西还是邮政快递最保险;粮食放开了多少年了,也不需要凭粮票供应了,但是中储粮这样的国营机构依然存在,而且在稳定粮价和平抑市场方面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比如最近出现的大肉极速涨价,国家已经两次发放储备肉,马上还有第三次发放……等等,这些都起到了稳定国计民生的压舱石的作用。
不能什么都凭“市场调节”!市场是一个逐利的商业活动,但是牵扯到稳定大局的时候全凭市场自由调节就不行了,因为“市场”、“商业”这些行为可管不了那么多,他们只顾自己怎么赚钱盈利(无可厚非),但是他们肯定不去管是不是有人用不完吃不完而有人买不到买不起饿肚子这类事实,但是作为国家层面的管理者却不能不考虑这些问题!
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大争之世,国际形势风云变化,各种不确定因素增多,从稳定民生的基本盘考虑,恢复一定的供销社功能完全是有必要的,可以起到稳定市场平抑物价的压舱石作用。避免出现一些资本势力操作市场扰乱社会秩序的情况发生。前几年的“蒜你狠”(大蒜涨价高到离谱)、“豆你玩”(绿豆涨价高到离谱)现象我们还记忆犹新,如果当时就有完善的供销社系统正常运作来稳定市场和物价,想想看,中国如此之大一个市场怎么可能出现那种现象呢?
所以说供销社应该回来,也有必要回来。超市、商店、农贸市场、供销社、甚至是地摊可以并存,互相制约,谁也不能兴风作浪,拿牵扯到亿万人民的基本的生存、生活来做文章而唯利是图。
会有正式编制。估计应该是公司加农户的方式回来。现在年轻人都不种地了,会种地的岁数都大了,干不了。再说个人种地成本高,不赚钱。只有大面积种植,科技加持,才能赚钱。这必然使一些资本加入成为大农庄,与供销社对口。产品发往各地。
农民加入农村合作社,合作社没起作用怎么办?
所问合作社,而今,各类合作社不少,合作社,一是合,二是作。
简而言之,合要愉快,公开透明,正大光明。
其次是作,作要有作为,能赚钱,创收给大家谋来利益,收益。
第三,所问,合作社,只挂名,无所事,不办事,办不了事,要它何用?
由上,无需咋办,俩字:退社。
我是一个没有地的农民对于这个问题我只想说两句心里真实的看法,2020因疫情受到影响的事人种类很多,唯一不能够受影响的就是吃喝,吃喝是每个人离不开的生存之道,最不会破产也绝不会倒闭的就是农民,我相信农业发展在2020年将是农业走向巅峰的开始,如果你是一个有地的农民请把握好这次机会。
我所在的地区,农村现在又兴办了很多合作社,可真正起到作用的很少。有些合作社只是图有虚名,当初办合作社,说白了就是想骗取国家的补贴。由于动机不纯,加入农村合作社的农民,完全看不到任何希望,合作社组织也没起到应有的作用。
那年核查农村低保,我们村有那么几位低保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加入了各种合作社组织,并注册有资金几十万元。在被清出低保户后才发现,原来在自己还不知情的情况下已成为了ⅩX合作社成员。后来找到合作社的发起负责人,到市民政局退出合作社组织后,才又恢复了低保户的待遇。由此事才发现,原来我们村也已成立了很多的合作社组织,其中的组成人员是真是***谁也弄不明白。目前登记的有:林业种苗合作社,农机耕种合作社,农资经销合作社,畜牧业养殖合作社,农作物种植业合作社等,还有名目繁多的各种行业的,真是五花八门。可真正看到,起到合作社作用的又有几个。
我不知道这些合作社组织起到了什么作用,也不清楚这些合作社成员得到什么利益,我只知道他们完全是想钻***政策的空子,骗取***的补贴,真正的农民没有得到任何优惠与利益。
我希望能真正地把农民组织起来,成立自己的互助合作组织,搞好农业种植知识、技术技能的培训,组织农资的调运,实施机械化作业管理,让农民确实享有***。
我认为成立农村、农民合作社是个好政策,合作社组织也有它的作用。只是,好事情要办好,决不要让爱钻空子的人总占便宜。
找原因。一、如果社长不行,社员可以团结起来,促进合作社去发挥作用。二、如果社员不配合,社长可以让一部分社员获得利益,吸引更多社员入社发展。三、如果名不符实,谋取不义之财,可以举报或退社。
退社?也不是个办法。因为加入合作社者,还有一定的劳动能力。每年在合作社里干活,尽管有言在先:不给现钱不干。然而,合作社的投入和资金回报时间较长,大多情况下,是不能及时发钱的。社员们在劳动后,也得到了报酬。而在更多情况下,也欠发了他(她)们的报酬。社员们退社吧?还担心社里欠的钱瞎掉。继续干吧?还不知道社里欠他(她)们的钱,何时能支付。即便社员们坚持干下去了,事实证明:普遍劳动热情不高。
供销合作社前身?
供销总社起源在***经济时代,1950年7月设立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统一领导管理全国的合作事业。1954年第一届社员大会改名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全国从上到下的供销合作社系统形成,现在以此作为其正式成立的时间点。
初期的快速发展之后,供销总社经历了组织体制上与商业部的两分两合,所有制上时而集体、时而全民,直至1***5年第二次恢复后,作为***一个部门存在,冠名“[_a1***_]供销合作总社”。1982年开始,供销合作社进行了“官办”改民办、回归合作经济组织的体制改革。1995年,中央决定恢复成立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恢复独立的系统。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为什么恢复合作社成员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为什么恢复合作社成员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