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作社法解散条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合作社法解散条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专业合作社如何解散?
首先要召开入社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通过解散专业合作社的决议,并且由参加会议的所有人员在通过的决议上签名;通过合作社解散进行资产清算的决议并通过清算组人员名单。
其次是由清算组对合作社的资产进行清理清算。
三是召开债权人会议通过清偿方案,进行清偿。
四是清偿完毕后携带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社员大会决定到登记注册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合作社没人经营了,可不可以注销呢?
可以注销。以下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提交文件目录:
1 清算组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申请书》
2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依法作出的解散决议3 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确认的清算报告4 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作出的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5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6 清算组刊登公告的报纸或其复印件(依法免除公告义务的不提交)7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8 清算组织成员和负责人产生的文件及名单 9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准予注销通知书(有分支机构的须提交)
退出农村合作社的步骤?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九条对于合作社成员退社的时间、程序等问题做了规定。主要明确如下内容:
1.退社时间。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要求退社的,应当在财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成员资格终止时间。
提出退社的成员的资格自财务年度终了时自动终止。
农村合作社成员想退出合作社需要走什么程序?
根据最新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要到2018年7月1日才正式施行),作为合作社成员,需要遵循“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
由于合作社成员通常在入社之初一般需要“出资”,这里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权属证明,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等,因此在农民退社时这些出资如何处理也成为了关键,不过每个合作社在成立时都需要制定自己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其中就有相应的成员入社、退社和除名情况和流程,因此在具体操作中,还得看你所在的合作社制定的章程里是如何要求的,然后按照章程办理退社手续即可。
除了章程规定的之外,最基本的退社成员需要做到:
普通农民退社的话,需要在会计年度终了的3个月前向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通常为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注意,企业单位人员退社则需要提前6个月提出退社申请。
申请通过后按照章程规定的期限内给退社成员返还相应的“出资”份额以及盈利份额。
第一、退社成员提出申请
第二、由理事长主持召开社员大会,针对社员的申请,经大会讨论形成决议书。决议书的主要内容要包括:全体社员同意xxx的退社申请,退出股金,全体社员签字。
第三、拿着退社决议书,退出股金名单,《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申请书》(自己到网上下载)和公章去工商局办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作社法解散条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作社法解散条件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