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43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43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我国法律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表决权有何规定?
答: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一人一票制”,是指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时,每个成员都具有一票表示赞成或反对的权利。成员出资多少与成员在合作社中享有的表决权没有直接联系,每名成员各自享有一票的基本表决权,任何人不得限制和剥夺。
合作社认定标准?
农村合作社的认定标准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有5名以上的成员,其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80%。成员总数20人以下的,可以有1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20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5%。
第二章 标 准
1、有《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合作社成员人数在50人以上,其中农民占80%以上,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依法成立
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免交企业所得税吗?
目前国家是支持农业发展的,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上都是鼓励支持的,根据企业所得税实习条例,以下项目所得可以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二)。
。。。。农民专业合作社属于以上项目,应该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不过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则进一步明确了减免企业所得税的项目,包括:
1.企业从事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中药材的种植,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牲畜、家禽的饲养,林产品的***集,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远洋捕捞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2.企业从事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项
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按《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登记,即可取得法人资格。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相关文件,申请设立登记,并取得营业
执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就明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新企业所得税法不同于原税法的一个最显著特点就在于实行法人所得税制度,毫无疑问,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但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因此,对上述的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政策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享受税收优惠。
农村合作社干活受伤怎么处理?
对所问试做以下解读,欢迎与条友们交流。
所问比较笼统,我只能瞎蒙,解读,有以下三点,要区别,厘清,注意了。
一,给他人即自然人,法人,准法人,做工,帮忙,临时工,工作或干活中难免发生始料不到的意外,不论何人,安全第一。
二,工作中,干活中,有时因意外,防护措施不到位,引发身体受伤,致残的情形时不时发生,生活中我们常听到,看到。
三,发生伤害,自然要上医院治疗,所需治疗费等等,一,两千,两,三万,更多,无法预料。
因此,给他人,法人等帮忙,干活做工,视性质,期限,条件,事前讲开权利,义务,责任等。
在合同中写明具体约定,这一点十分必要,一旦发生做工中伤害事故发生,双方有一说事的“凭证”依据,否则,各执一词扯皮推诿。
现在,虽然有劳动,劳动合同法规定,这只是宏观性的,相对公司,企业必较适用,但对,准法人,个体户受雇适用有不同规定。
因此,干活中发生事故,是否是工伤则视劳动性质,合同等来确认了。
处理这类问题,一是走工伤认定路子,二是走民事诉讼路子,二者不同,牵扯的法律,法规不同。
具体怎么办,要视具体,个案来分析,研判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43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43条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