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专项检查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专项检查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专业合作社审计属于哪个单位?
属于当地的审计局。是审计局的一个下属审计机构,主要审计农业合作社的财务报表、资金使用、进出项的各种票据。
目的是监督、检查合作社的经营是否合法、合规,同时接受各类举报,进行专项检查,及时出具审计报告,有权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农村合作社由什么机构来审计:是经村民大会或村委会决议,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村级财务进行审计。准备的资料有村会计资料、村民公约、村财务管理制度、政府资金项目方面的文件拿。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政扶持资金没有专款专用违法吗?
对于财政专项资金在《预算法》和各省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和监督管理办法》中均有规定:必须专款专用,违反了这条就是违法。
例如:《山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
第十九条规定: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专项资金用途。确需变更的,用款单位应当按照项目和资金管理权限逐级上报原审批主管部门批准。重大变更事项应当报省***批准。
第三十一条规定:对专项资金申报、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规定处理。
对于财政专项资金在《预算法》和各省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和监督管理办法》中均有规定:必须专款专用,违反了这条就是违法。
例如:《山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
第十九条规定: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专项资金用途。确需变更的,用款单位应当按照项目和资金管理权限逐级上报原审批主管部门批准。重大变更事项应当报省***批准。
第三十一条规定:对专项资金申报、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院令第427号)等规定处理。
供销社系统为什么要***?
开展***,是维护群众利益的具体举措,要坚持反腐为民、反腐惠民,一刻不停地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把供销合作社真正打造成为党和***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开展***,是提升供销合作社系统治理能力的迫切需要,要落实“三不”一体推进方针方略,以严肃查处***案件为突破口,把整治供销合作社系统***问题与促进改革和治理有机统一起来,助力破除影响和制约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梗阻、障碍,开创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
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存在的“空壳社”“挂牌社”现象该如何规范?
感谢邀请。这个问题好。我是一名“三农”创业者,回乡创业已经十多年。我认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村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织形式,是农业发展、乡村振兴、农民增收的重要载体,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意义重大深远。我非常愿意参考这个问题的交流和探讨,在这里谈四点看法:
第一,减少管理层级,把审批权、管理权、奖惩和资金扶持决定权下放到乡镇,上级部门以监督为主,求得管理直接性针对性、及时性、有效性。第二,健全管理机制。有奖惩标准、有考核制度措施,合格者给予扶持奖励,不合格者自行整改,名存实亡者劝退或者直接注销。奖优罚劣,把扶持资金用到实处,促进发展。第三,培训和指导。应该说,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初心都是好的,但是如何把它运营好,光靠一腔热血不行,还要有真本色。毕竟合作社是一个生产经营主体,依法产生,有特定的权利和义务。无论是理事长还是成员,都要了解和遵守它的运行规则,维护正常秩序。任何事情都有从不了解到了解、从不懂到懂的过程,没有谁天生就会,需要学习实践。培训和指导是提高合作社经营管理水平必不可少手段,一定要注意抓到位。第四,责、权、利兑现。建立健全各有关部门工作责任制,加强考评,并且把责、权、利结合起来,对于指导得好、扶持有力、服务到位的部门和单位要给予表彰奖励。以上是我对规范和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运营能力观点看法,抛砖引玉,互相启发,感谢您的阅读。
我是“三农”创业者、守望者,请关注我。一起探讨农村创业,分享更多经验和想法。
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存在"空壳社""挂牌社"该如何规范?
一是制定"空壳社""挂牌社"的认定标准。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不挫伤农民合作社发展积极性。主要以没有开展生产经营、没有相对固定的办公场地、没有符合法律要求的成员、没有内部管理制度、没有按时公布[_a***_]报告等为主要衡量标准。
二是明确清理的责任部门。工商质监部门牵头,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水务、扶贫移民、农办等涉农部门配合。
三是细化规范措施。***取限期整改、公示公告、注销等手段,注销不是目的,越少越好,规范才是目的,杜绝骗取国家项目资金的情况。同时,评定各级示范社,通过示范引领,以点带面,日趋规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专项检查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专项检查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