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资格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资格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专业合作社主体资格?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要依法取得合作社法人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2、有符合该法规定的章程;
3、有符合该法规定的组织机构;
5、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农民专业合作社住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才能得到保护。
社员主体资格是社员权成立和合作社各项制度构建的基础,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遵从由抽象到具体的逻辑,分别从两个不同角度对主体资格做出刻画,从而将我国法上的社员主体类型化为三种情形。
在各具体资格限制问题上,合作社法作出了一些努力,然而仍有待完善之处,不仅资格认定标准需要重新审视,若干不合理的限制也应取消或修正。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应具备什么条件?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对成员的资格做出更为具体、明确的规定。
在坚持成员以农民为主体的原则下,允许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公司、科研院所、推广机构、科技协会等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
这样,既可以增强合作社的经济实力,提高经营水平,又可以使各种组织通过合作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实现双赢。
合作社法人身份规定?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要依法取得合作社法人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有五名以上符合该法规定的成员;二是有符合该法规定的章程;三是有符合该法规定的组织机构;四是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五是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农民专业合作社经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才能得到保护。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诉讼主体资格?
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民为主体自愿入股成立的合作经济组织,经在注册登记部门登记注册后,取得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主体。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独立法人地位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对外行使法***利,独立开展诉讼应诉等法律活动。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独立的诉讼主体资格。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资格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资格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