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作社法的解释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合作社法的解释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什么是农村专业合作社?
根据法律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达国家已经存在较长时间,它增强了分散的农民家庭的市场经营能力,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农民的利益。
在我国农村改革发展实践中,各地已经创办了十万多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组织农民进入市场、发展产业集约化经营、提高农业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农民参加合作的积极性非常高。
实践证明,发展这一组织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一个好途径,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也明确提出,要“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农民合作社和农村合作社有什么区别?
农民专业合作社既不同于企业法人、也不同于社会团体法人,而是一种全新的经济组织形态。
一方面,从概念上规定合作社的定义,即“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另一方面,从服务对象上规定了合作社的定义,即“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农业合作社是怎样运作的?
国家应担负起对农民合作社领导责任。从目前看,农民合作社是农业生产中不可或缺基层组织。它担负的责任十分重大。国家有责任把这一组织扶持起来并发展壮大。无论从组织上,制度上,资金上,技术上,基础设施上都应该给予充分关注与扶持。将其纳入组织领导范畴加强领导与管理。不要冷眼相看,要关怀扶持他们,给他们尊严,给他们平台,给他们保障,给他们生存发展机会与条件。
农村合作社运营的不多,大多数都是摆设,我也有,什么事没干,当时办的时候就准备当营业执照,准备卖农资用,村里很多合作社,大多数什么都没干,99%是花钱办的,唯一不花钱的就是我这个,我是一分钱没有花,我是亲自自己办的。
原本合作社是免费的,但是特别麻烦,一般人还真办不了,手续繁琐,各种证明材料,章程叫你看见胃疼,我是一点一点自己做的,大部分都是图省事,交给代办做的,400块钱手续费,你回家等着就行了,也有花1000多的,估计我是唯一没有花钱的。
种地根本无需成立合作社,什么用没有,国家有没有补贴,我们这里种山药的有个合作社证,花了1000多,什么用没有,农民就是这样,看见人家办了,自己不办好像吃亏一样,很多人也跟着办,什么用呢?目前农村合作社很多,大部分都是凑热闹,真正有用的一个也没有发现。
当然也有运作很好的,把农民组织在一起,统一搞种植,做的风生云起,确实带领农民致富了,我们这里有个辣椒种植合作社,他们是统一供种,统一回收,最后深加工,产品一经上市深受大家的喜欢,现在做的很好,确实有效益,带动了一方经济,这样的合作社才有意义,大家说对吗?
在农村有合作社证的太多了,基本上每个村都有,收粮食的都有,我都不知道他们***有什么意义,更多的是打着合作社的名字放***,乡镇搞***的都有合作社证,他们打着某某合作社活跃农村经济的名字搞非法集资,现在这些公司基本全部倒闭了,我们集市上有一家,从开门到关门一个存钱的没有,我天天宣传千万别上当,都是骗人的,装修花了3万多,一个液晶显示屏8000多,现在倒闭了,现在国家一直在打击非法集资,倒闭属于正常现象。
很多人根本就不知道合作社是干什么的,人家办他也办,好像是一种身份,咱是不明白什么意思,反正农村很多,真正运作的寥寥无几,就是一种摆设,大家怎么看。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作社法的解释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作社法的解释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