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农民合作社法除名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合作社如何除名成员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合作社变更法人代表需要什么手续
- 2、农村合作社人员退出怎么申请
- 3、“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注册类型是?
- 4、《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解读(10)如何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_百度知...
- 5、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合作社变更法人代表需要什么手续
1、法律分析:办理变更的是去工商局。 企业法人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应向原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对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二)新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三)由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做出的决议;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 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证明。
3、法律分析:农民专业合作社更换法人需要的手续包括: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作出的变更决议;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
4、所需材料:需要执照正本、副本原件,公章,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新法人***复印件,与公司现有情况相符的章程。全部完成后就可以变更法人。
5、法律主观:法人代表变更 的流程如下: 准备填写好法人代表变更申请书,公司 营业执照 正本及副本,股东会的决议,在网上提交相关的资料,待资料审核通过后预约工商部门办理变更,预约后带上各项资料到工商局办理。
农村合作社人员退出怎么申请
1、法律分析:应当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其中,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组织成员退社,应当在会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提出;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法律主观:农村合作社成员想要退出的,应当在财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成员资格终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按照章程规定的方式和期限,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
3、法律主观:个人退出合作社的,首先应当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理事会通过的,才能退出。退社成员的成员资格自会计年度终了时终止。
4、合作社成员退出需要的手续:退社成员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然后,退社成员的成员资格自会计年度终了时终止。且退社后,应当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
“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注册类型是?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简单说就是一种农民开办的企业。
从国民经济产业分类的角度来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属于农业经营类别。在工商登记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在办理税务登记时登记类型为其他企业。
(3)在工商登记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在办理税务登记时登记类型为其他企业。
合作社以生产环节为标准可以分为以下类型:生产合作社;流通合作社;信用合作社;服务合作社。
问题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属什么注册登记类型 属于内资农民专业合作社类型。它是一种独立的法人企业。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解读(10)如何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_百度知...
制定章程是合作社设立的必要条件和必经程序之一。章程必须经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才能形成。章程应当***用书面形式,全体设立人在章程上签名或盖章。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二条规定,合作社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_a***_]和住所。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可以根据本社的实际情况,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对本社成员的资格、人社、退社和除名做出更为具体、明确的规定。4.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一)通过本社章程,章程应当由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二)选举产生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三)审议其他重大事项。
市农业农村部门应当会同市市场监管部门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示范文本。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引导、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2、法律分析: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照本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农民专业合作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3、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自然人成员要符合两个条件,一是须为中国公民,这是对自然人成员国籍身份的要求,二是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即符合法定条件,并能以自己的名义在合作社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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