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农民合作社协调机构,以及农民合作社的主管部门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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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放大学答案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机构应如何设置?
1、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机构设置如下: 权力机构——成员大会 member大会由所有成员组成,若合作社成员超过一百五十人,可以设立成员代表大会。召开member大会时,出席人数需达到成员总数的四分之三以上。
2、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架构主要由成员大会、理事会、执行监事或监事会组成。 成员大会:成员大会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3、农民专业合作社通常可以有以下机构: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经理等。考虑到每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模不同、经营内容不同,设立的组织机构也并不完全相同。
4、另外,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明确规定,不管合作社的规模大小、成员多少,也不管合作社有无理事会,都要设理事长,理事长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 ② 理事会(理事长)的职权范围。
5、发起筹备 制定合作社章程 推荐理事会、监事会候选人名单 召开全体设立人大会 组建工作机制 登记、注册 2006年10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农民专业合作社由哪个部门管理部门管
1、法律分析:农村合作社归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农业合作社的早期是由农民自发组建的小型合作、互帮互助的组织,其前提仍然是土地私有制,即土地是各家各户的,合作社只是在农忙季节调配劳动力。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查询律临网得知:农村合作社归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
3、昌图县十八家子镇森欲农民专业合作社由农业农村部门进行管理。
4、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工作。农民专业合作社由所在地的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对规模较大或者跨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管辖做出特别规定。
5、肥西合作社归属农村合作社归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
6、依据各自职责,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给予指导、扶持和服务。也就是说各级农业部门对农业专业合作社有指导、扶持和服务的职责。具体的工作机构一般是各级农业部门的农业经济管理部门,一般是经管司(局、处、站)等。
吉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
1、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确认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人资格,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制定本条例。
3、产业政策倾斜《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可以委托和安排有条件的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
各类农村专业合作社的机构类型如何界定?
1、农村各类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农机专业合作社是一个赢利的组织,既不属于社会团体更非民办非企业单位,它的主管部门为当地的农办。它们的登记部门是工商局,我认为工商登记的就只能归属于企业。
2、合作社以生产环节为标准可以分为以下类型:生产合作社;流通合作社;信用合作社;服务合作社。
3、合作社以生产环节为标准可以分为以下类型:生产合作社; 流通合作社;信用合作社;服务合作社。
4、(2)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章程。(3)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机构。(4)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5)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5、成员大会:成员大会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成员大会的职权包括审议和修改章程,选举或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监事会成员,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和投资、变更等事项。
6、如供销合作社、运输合作社、消费合作社、[_a***_]合作社等;信用合作社。即接受社员存款贷款给社员的合作社。如农村信用合作社、城市信用合作社等;服务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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