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集体经济合作社有成员大会,以及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实施方案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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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合作社是集体经济组织吗
是。集体经济,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实行共同劳动、在分配方式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组织。在我国,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分为农村集体经济与城镇集体经济。
合作社是集体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是指部分劳动群众集体拥有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共同劳动并实行按劳分配的经济组织。私营企业是指资产归私人所有、雇工8人以上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问题一:农村经济合作社是什么性质 像农村经济合作社这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既不同于企业法人,又不同于社会团体,也不同于行政机关,自有其独特的政治性质和法律性质。如果是个人发起,则属个体性质。
农民专业合作社既不同于企业法人、也不同于社会团体法人,而是一种全新的经济组织形态。
由农民一起进行集体劳动,各尽其职,按劳分配的农业社会主义经济组织。 (2)农村合作社的性质特征主要分为三个方面:是社会主义的经济组织,是民事法律主体的其他组织,是重合于农村基层社会的自治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大会有哪些职权?
1、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由全体成员共同管理的组织,成员大会有权决定合作社聘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相关事项。(7)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2、设立大会行使下列 职权一 通过本社章程,章程应当由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二 选举产生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三 审议其他重大事项。
3、成员大会:成员大会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成员大会的职权包括审议和修改章程,选举或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监事会成员,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和投资、变更等事项。
4、《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成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理事会(理事长)、监事会(执行监事)分别是合作社的执行机关和监督机关,其任免权应当由成员大会行使。
如何认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农村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条件如下: 是否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常住户口; 是否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长期生产、生活; 是否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
法律分析:农村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的取得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原始取得;二是加入取得。原始取得是指通过人口的自然繁衍,祖祖辈辈生活在特定农村集体组织所在地,而自然取得集体组织成员资格,主要表现形式就是出生。
农村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条件如下: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常住户口;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长期生产、生活;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
法律分析: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名单的认定须交由村民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报相关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核查;核查结果应告知村民委员会并报区农业农村局备案。
合作社定期召开时间及记录
1、会议时间:20XX年7月1日 会议地点:八角乡中寨村会议室 参加会议人员:肖建福、王文平、梁世武、杨海平、梁永祥、夏小平。主持人:肖建福 记录人:梁世武 会议议题:变更原承兴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第一章第二条内容。
2、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议记录参照一般的会议记录格式就行了 会议记录概说 在会议过程中,由记录人员把会议的组织情况和具体内容记录下来,就形成了会议记录。“记”有详记与略记之别。略记是记会议大要,会议上的重要或主要言论。
3、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合作社是劳动群众自愿联合起来进行合作生产、合作经营所建立的一种合作组织形式。
4、【答案】:A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24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的召集由章程规定。”故选A。
关于集体经济合作社有成员大会和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实施方案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