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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时财产如何清算?
《农业专业合作社法》有明确的规定,如果合作社倒闭了,应当进行清算,清算的时候,应当由原来的发起人即专业合作社的社员进行清算。
(1)清算的含义。 合作社清算是指合作社解散后,依照法定程序清理合作社债权债务,处理合作社剩余财产,使合作社归于消灭的法律行为。《民法通则》第四十条规定,法人终止,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停止清算范围外的活动。
农民专业合作社清算工作的程序是:1.通知、公告合作社成员和债权人。合作社在解散清算时,由清算组通知本社成员和债权人有关情况,通知公告债权人在法定期间内申报自己的债权。
对合作社进行破产清算。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破产适用《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但是,破产财产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应当优先清偿破产前与农民成员已发生交易但尚未结清的款项。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大会有哪些职权?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由全体成员共同管理的组织,成员大会有权决定合作社聘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相关事项。(7)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设立大会行使下列 职权一 通过本社章程,章程应当由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二 选举产生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三 审议其他重大事项。
成员大会:成员大会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成员大会的职权包括审议和修改章程,选举或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监事会成员,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和投资、变更等事项。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成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理事会(理事长)、监事会(执行监事)分别是合作社的执行机关和监督机关,其任免权应当由成员大会行使。
【答案】:A 成员大会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修改章程、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等职权,它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行使其权利的机构。
农民专业合作社如何解散?
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分为自行解散和强制解散两种情况。自行解散也称自愿解散,是指依合作社章程或成员大会决议而解散。强制解散是指因政府有关机关的决定或***判决而发生的解散。
法律分析: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由成员大会推举成员组成清算组,开始解散清算。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和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依法作出的解散决议,或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的文件,或人民***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
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需要的材料如下:1 .清算组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申请书。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什么条件下应当解散?
1、农民专业合作社因下列原因解散: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成员大会决议解散;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
2、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分为自行解散和强制解散两种情况。自行解散也称自愿解散,是指依合作社章程或成员大会决议而解散。强制解散是指因***有关机关的决定或***判决而发生的解散。
3、第一步,向登记机关提出注销申请,领取相关表格。第二步,在省级以上报纸刊登公告并准备注销材料,同步办理税务注销登记。第三步,准备相关注销登记材料,自登报公告之日起45日后前往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4、农民专业合作社一经解散,就不能再以合作社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并应当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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