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作社成员可以成立分社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合作社成员可以成立分社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设分社吗?
农业专业合作社可以设分社,也可以成立合作社联社。 设立分社的问题,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中有明确的说明。可以参照一下。和设立合作社一样,也是需要到工商部门登记办理的。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为了确认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人资格,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制定本条例。全文共六章三十四条,于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信用社是按什么分?
(1)农村信用社
农村信用社是由农民或农村的其他个人集资联合组成,以互助为主要宗旨的合作金融组织。简称“农村信用社”。
农村信用社业务范围:在创办初期,社员都是农民,合作社的规模较小,社员贷款被严格地用于农业生产。信用合作社的成员由原来主要是农民,逐渐扩大到兼业农民、农村的小工商业者、农场的工人和职员;在信用合作社以下还没有若干分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由原来主要办理种植业的短期生产贷款,发展到综合办理农林牧副渔和农村工商业及社员消费性的短期贷款。资金充裕的信用社,还对农业生产设备、中小工商业提供中、长期贷款,并逐步***取了抵押贷款方式,以不动产或有价证券担保。
我国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始建于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当时建立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目的在于***地主、商人的***剥削。不断发展的根据地和解放区的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对解决农民生产、生活困难,打击***,促进农业生产发展,支援革命战争都起到了积极作用。新中国建立以后,与农业生产的集体化和配合,农村信用社得到进一步发展。1996年,我国对农村信用社的改革重点在于规范农村信用社。明确农村信用社主要由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信用社职工入股,实行民主管理,最高权利机构是社员代表大会。坚持主要为社员服务的方针。
(2)城市信用社
城市信用社是城市居民集资建立的合作金融组织。
旨在为城市小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服务,通过信贷活动帮助他们解决资金困难,促进生产发展。其性质为集体所有制企业,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经济实体。实行独立经营,由社员进行民主管理,盈利归集体所有,并按股金分红。
城市信用社经营的业务一般有:吸收单位和个人的存款;对经营企业发放短期贷款;办理抵押贷款;办理同城及部分异地的结算业务;信息和咨询服务;代办企业保险业务等。
青海农村信用社合作社介绍?
青海省农村信用社成立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初期,经过近六十年的风雨历程,从小到大,由弱到强,如今已成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金融力量。目前,全省共有机构网点346家,其中:省联社1家、县(市)联社30家、乡(镇)信用社(分社)311家、储蓄所4家,是青海省营业网点最多、覆盖面最广、服务最基层的隶属于青海省人民政府管理的地方性金融机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作社成员可以成立分社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作社成员可以成立分社吗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