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合作社处罚最新政策规定,以及合作社有什么法律责任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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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条撤销登记是行政处罚吗
1、法律分析:撤销登记处罚是指因为登记错误,有相应权力机关作出撤销登记的决定。
2、造成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损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十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向登记机关提供虚***登记材料或者***取其他欺诈手段取得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3、所以,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没有罚款的,先责令改正,不改正的就“撤销登记注册”。
注册合作社非法获得***贴怎么处罚
***农业合作社骗取国家补贴。首先,这种行为可耻的。土地是由农民耕种的,农民没有享受合作社的国民利益,他们没有从税收中受益。然而,许多农民不知道他们是合作社的成员,一些组织者得到补贴。让真正的农民白白的努力工作。
任何套取国家扶贫补贴资金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建议向纪检部门举报。
在取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而不能***取财政拨款的方式来弥补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一条规定:对专项资金申报、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规定处理。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应当组织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有关组织,依照本法规定,依据各自职责,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给予指导、扶持和服务。
处罚农民合作社有哪些法律?
1、国家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七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
2、《农业专业合作社法》有明确的规定,如果合作社倒闭了,应当进行清算,清算的时候,应当由原来的发起人即专业合作社的社员进行清算。
3、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八章五十三条规定:“非法干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损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五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照本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暂行办法
1、第一条 为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维护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保障我市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信用社)资产安全和稳健经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金融规章以及本系统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2、对于农村信用社记过纪律处分来讲,各地区的农村信用社制定的记过处分内容以及扣罚的工资数额都存在差异和不同,当然处分与扣罚的力度主要是根据员工违反农村信用社规章制度的程度大小决定的。
3、主管主任直接负责,要严格贯彻省联社制定的信贷管理规章制度,坚决执行市农信办“六条高压线”和“十条禁令”的信贷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加强案件治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4、优秀的上市[_a***_]需要优秀的员工。人始终是生产力中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所以要以人为本,现代社会的竞争归根到底也是人才的竞争。
5、第二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按照《员工违反操作规程处理暂行办法》给予处罚。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潍坊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制定,解释、修改亦同。
6、第四条 县联社的社员,是指向县联社入股的辖内农村信用社。县联社职工可以集中资金向县联社入股,其他法人和自然人不得向县联社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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