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农业合作社的权利与法规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农业合作社的基本原则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农村合作社有哪些优惠政策
- 2、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范围有哪些规定?
- 3、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符合什么条件
- 4、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2021修订)
- 5、国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有什么政策
- 6、农业合作社的法律责任
农村合作社有哪些优惠政策
1、农村合作社的优惠政策有产业政策倾斜、财政扶持、金融支持、税收优惠这四种。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产业政策倾斜是: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可以委托和安排有条件的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
2、法律分析:国家给予农村合作社的补贴政策有土地流转补贴、贷款补贴、购农机补贴、种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农业保险补贴、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退耕还林补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等。
3、对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范围有哪些规定?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围绕农业生产经营提供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经营活动,必须围绕成员的特定需求开展经营活动,即满足成员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有关需求。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法律主观: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范围有提供农业生产资料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符合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需要的条件:(一)有五名以上符合以下条款的成员;(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章程;(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机构;(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五)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法律分析:成立农村合作社条件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有5名以上的成员,其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80%。
简答题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符合的条件:至少要有五个以上的成员,并且农民占半数以上、成员出资总额达到法定标准、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和章程等条件。
成立农村合作社需要的条件:成立合作社必须有5名或者是5名以上的成员,你可以把你们村里或周边种藕农户联系起来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村户口成员不得低于80%。还需要注意的是这里面不能有公职干部。
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2021修订)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涉及登记前置许可的经营项目,如“种子生产经营”、“种畜禽生产经营”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许可或者审批的经营项目核定业务范围。
产业政策倾斜 主要有: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项目建设,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拓市场,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农业保险,在科技、人才上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产业政策倾斜《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_a***_]的建设项目,可以委托和安排有条件的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
法律分析:目前被称为合作社的有两种。一种是老式没改制的不具备法人资质的合作社;一种是农村合作社。正常情况下,都不会容许——合作社作为法人投资公司的情况出现。
首先,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是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必备条件和必经程序。
国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有什么政策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用水用电优惠:规模化生猪、蔬菜等生产的用水、用电与农业同价。
国家给予农村合作社的补贴政策有:土地流转补贴、***补贴、购农机补贴、种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农业保险补贴、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退耕还林补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等。
税收优惠: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合作社可以享受的土地流转补贴、税收减免、用水用电优惠等优惠政策。
农业耕地地力保护,平均每亩补贴资金120元,规模经营合作社,每亩补贴40-200元,农机补贴最高5万元,经济林、农产品、产品加工等项目,农业合作社补贴50-150万元。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52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其他税收优惠政策,由国务院规定。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产业政策倾斜是: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可以委托和安排有条件的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
农业合作社的法律责任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合作社的名义对外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合作社的债权人不能直接追究合作社成员的责任。成员对合作社承担的责任基本无限责任,即成员对合作社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七十一条农民专业合作社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七十二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报告等材料中,作虚***记载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法律主观:农业合作社股东的责任和义务为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责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
若违反了法律规定,那么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有: 因经营错误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法人若侵害公司财产,要承担侵权的责任; 因为违法行为被判罚款、拘留甚至会承担刑事处罚。
法律分析:责任 农民专业合作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所以,法人承担的责任在于如果违反法律规定,可能需要的是因违法而承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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