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合作社制度法规,以及合作社 条例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 1、求农业合作社会计制度
- 2、吉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
- 3、合作社章程制度
- 4、农民合作社规章制度
求农业合作社会计制度
(一) 为了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会计工作,规范合作社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合作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最新发布的农业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体现了生物资产准则的方面如下:引入“生物资产”的分类和核算要求。
农民专业合作社适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按股分红的会计制度。
吉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
1、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确认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人资格,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制定本条例。
3、吉林省颂禾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组建的大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由吉林省工商局核名,注册资金500万元,现有乡镇运营中心20家,成立村级服务站200多个,农民社员3万多户。
4、法律分析: 这一点《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条例》中没有要求,关于出资,条例中涉及的重点和关键是以下几点:第一,设立人要求80%为农民,即农业户口,剩余20%可以为非农,或集体、企业形式出现。但是总数的80%必须为农民。
5、吉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和发展策略分析 摘要: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幅员辽阔,地大物博,同时人口众多。吉林省是我国的农业大省,具备得天独厚的农业生产条件,是著名的“黑土地之乡”,“黄金玉米带之乡”。
合作社章程制度
1、法律分析:合作社章程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2、(一)制定、修改和通过本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管理机构主任; (三)审议批准本社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 (四)决定有关本社合并、分立、终止等重要事项; (五)讨论并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3、法律分析:农村合作社章程格式如下: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成 员;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四章 财务管理;第五章 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第六章 附 则;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
农民合作社规章制度
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强化财务建设,搞好合作社的经营管理。组织本社人员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认真执行上级文件精神,抓好本社财务管理,着重抓好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建设。
第一条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提高农民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增加成员收入,实现共同致富,由马守松、王祥贲、陈好军、杨玉镜、杨玉峰、孟国战、李广运、李传喜等人共同发起,经杞县工商局批准设立,召开成立大会,成立本社。
第三十三条 本社实行独立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严格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核定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过程中的成本与费用。
为了规范理事会的行为,促进合作社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业部《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农业部令第4号),特制定本制度。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对社员大会负责。
(四)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的要求及[_a***_]系统的情况与意见,为社员和社员社搞好服务,维护其合法权益。第八条 供销合作社由下而上逐级入股联合组成。
第二十九条 本社实行独立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严格按照***院财政部门制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核定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过程中的成本与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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