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办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办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专业合作社扶持政策?
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等。。消费者从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可以按照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2、用水用电优惠政策
合作社在种植养殖生产活动中的用水用电与农业同价。电力部门对粮食烘干机械用电按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从低执行的政策。
3、涉农项目扶持类政策
一个人是否可以加入两个或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一个人当然可以加入两个或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就是成为多个合作社社员,因为合作社是自愿加入的,合作社有各自章程,只要符合条件,愿意投资,遵守章程,就可以加入合作社,加入多个合作社也不违反相关政策,但是人的精力和财力是有限的,加入多个合作社也要量力而行。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企业登记管理条例,一个人如果是农民(务农,粮农,农民等)成员的,可以作为农民成员股东出资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农民专业社,成为合作社成员。如果不是农民,那么他就不能作为成员加入专业合作社,因此加入专业合作社必须是农民成员!
农业专业合作社成员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责任的方式是?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合作社的名义对外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合作社的债权人不能直接追究合作社成员的责任。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合作社用以对外承担责任的独立财产,包括成员的出资、公共积累、政府扶持的资金和社会捐助。 尽管合作社的债权人不能直接追究合作社成员的责任,但成员对合作社债务也承担责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成员对合作社债务只承担有限责任,成员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责任。也就是说,除了成员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外,成员不再对合作社债务承担其他的清偿责任。 农民专业合作社责任制度的明确,可以消除成员与合作社之间不必要的权责纠纷,成员也可以更充分地利用合作社的服务。同时可以保障交易对象的利益,交易双方不必担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责任承担能力,也不用担心需要直接面对众多单个成员进行谈判的高成本支出。
什么是非公司制农民专业合作社?
非公司制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自愿组成的专业合作社,是农民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销售自己的农富产品,是经验互补,信息共享所成立的一个集团,而公司是要经过合法手续,到税务局批准才能成立的。而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没有经过上述的手续就能完成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办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办法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